(一)38类商标主要包括:
【3801】进行播放无线电或电视节目的服务
【3802】通信服务
(二)《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37类商标主要包括:
【3701】建设、维修信息服务
【3702】建筑工程服务
【3703】开采服务
【3704】建筑物装饰修理服务
【3705】供暖设备的安装与修理
【3706】机械、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
【3707】陆地机械车辆维修
【3708】飞机维修
【3709】造船服务
【3710】影视器材维修
【3711】钟表修理
【3712】保险装置的维修
【3713】特殊处理服务
【3714】轮胎维修服务
【3715】家具的修复、保养
【3716】衣服、皮革的修补、保护、洗涤服务
【3717】灭虫,消毒服务
【3718】单一服务
(一)36类商标主要包括:
【3601】保险
【3602】金融事务
【3603】珍品估价
【3604】不动产事务
【3605】海关经纪
【3606】担保
【3607】慈善募捐
【3608】受托管理
【3609】典当
(二)《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35类商标主要包括:
【3501】广告
【3502】工商管理辅助业
【3503】替他人推销
【3504】人事管理辅助业
【#3505】商业企业迁移
【3506】办公事务
【3507】财会
【3508】单一服务
【3509】药品、医疗用品零售或批发服务
(一)34类商标主要包括:
【3401】烟草及其制品
【3402】烟具
【3403】火柴
【3404】吸烟用打火机
【3405】烟纸,过滤嘴
【3406】香烟用调味品
【3407】电子香烟及其部件
(二)《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一)32类商标主要包括:
【3201】啤酒
【3202】不含酒精饮料
【3203】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二)《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31类商标主要包括:
【3101】未加工的林业产品
【3102】未加工的谷物及农产品(不包括蔬菜,种子)
【3103】花卉,草本植物
【3104】活动物
【3105】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
【3106】新鲜蔬菜
【3107】种子
【3108】动物饲料
【3109】麦芽
【3110】动物栖息用干草等制品
30类商标主要包括:
【3001】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
【3002】茶、茶饮料
【3003】糖
【3004】糖果,南糖,糖
【3005】蜂蜜,蜂王浆等营养食品
【3006】面包,糕点
【3007】方便食品
【3008】米,面粉(包括五谷杂粮)
【3009】面条及米面制品
【3010】谷物膨化食品
【#3011】豆粉,食用预制面筋
【3012】食用淀粉及其制品
【3013】食用冰,冰制品
【3014】食盐
【3015】酱油,醋
【3016】芥末,味精,沙司,酱等调味品
【3017】酵母
【3018】食用香精,香料
【3019】单一商品
29类商标主要包括:
【2901】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
【2902】非活水产品
【2903】罐头食品(软包装食品不包括在内,随原料制成品归组)
【2904】腌渍、干制水果及果蔬制零食小吃
【2905】腌制、干制蔬菜
【2906】蛋品
【2907】奶及乳制品
【2908】食用油脂
【#2909】色拉
【2910】食用果胶
【2911】加工过的坚果
【2912】菌类干制品
【2913】食物蛋白,豆腐制品
【2914】肠衣
(一)【第二十八类】
游戏器具和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和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2801组】娱乐器械,娱乐物品
【2802组】玩具
【2803组】棋,牌及辅助器材
【2804组】球类及器材
【2805组】健身器材
【2806组】射箭运动器材
【2807组】体操、举重、田径、冰雪及属于本类的其他运动器材
【2808组】游泳池及跑道
【2809组】运动防护器具及冰鞋
【2810组】圣诞树用的装饰品
【2811组】钓具
【2812组】单一商品
(二)本类尤其包括:
1.与外接显示屏或监视器连用的娱乐和游戏装置;
2.钓鱼用具;
3.各种运动和游戏设备。
(三)本类尤其不包括:
1.圣诞树用的蜡烛(第四类);
2.潜水装备(第九类);
3.圣诞树用的电灯(花彩式的)(第十一类);
4.渔网(第二十二类);
5.体育和运动用服装(第二十五类);
6.圣诞树装饰用糖果和巧克力(第三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