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7类商标包含:
【1701】不属别类的橡胶,古塔胶,树胶
【1702】非金属密封减震制品
【1703】橡胶,树脂,纤维制品
【1704】软管
【1705】保温、隔热、隔音材料
【1706】绝缘用材料及其制品
【1707】包装、填充用材料(包括橡胶、塑料制品)
【1708】单一商品
(二)《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一)15类商标包含:
【1501】乐器
【1502】乐器辅助用品及配件
(二)《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权力,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客观上:行为人将他人的注册商标申请注册为域名;
(3)对于抢注行为人来说:其对域名及含有该域名的其他字符、文字组合不享有商标权,也没有受法律保护的其他权益;
(4)对于被抢注人来说:其享有法律保护的商标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5)从抢注结果来看:抢注的域名与他人商标或其他商业标志相同或相似,引起公众混淆。
1.净化器商标注册是属于商标第11类的【1106】群组。
2.根据2024尼斯分类表第11类商标明细主要为:
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3.《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域名是为了替代不易识别和记忆的数字地址(IP地址)而设计的一种形象化的标识,其与IP地址一一对应,每台主机的IP地址是唯一的,这就决定了域名具有唯一性,而且在全球范围内域名具有绝对排他性。与此不同,商标权仅在同一地域、同一商品类别范围内具有唯一性,因此,同一商标在不同地域范围内或不同商品类别上可以有多个权利主体。
(一)44类商标主要包括:
【4401】医疗服务
【4402】卫生、美容服务
【4403】为动物提供服务
【4404】农业、园艺服务
【4405】单一服务
(二)《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2)注册域名后长期不使用,并阻碍他人使用的;
(3)出于获取不正当利益,进而以高价出售、出租等方式转让该域名的;
(4)其他方面。
(一)43类商标主要包括:
【4301】提供餐饮,住宿服务
【4302】提供房屋设施的服务
【4303】养老院
【4304】托儿服务
【4305】为动物提供食宿
【4306】单一服务
(二)《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1)涉案域名使用时间长短。
被侵权的域名注册时间短,可以认定该域名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域名宣传、推广时间。
宣传、推广持续时间较短,渠道较为单一,且无证据证明其推广的实际转化、变现效果的,可认定不具有影响力。
(3)域名所对应的商品与服务已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域名的价值与影响力主要取决于其对应的商品、服务以及商业主体或品牌。当事人未能举证域名所对应的商品与服务已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则可认定不具有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