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诉讼费和律师费,这个是无法计算的,律师费需要和律师协商确定。
诉讼费: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诉讼请求人聘用律师的费用,应执行司法行政部门与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
1、申报课题一定符合市场需求,前期市场调研充分,满足市场、客户需求;
2、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论述充分详细,已经解决哪些问题,尚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3、研究内容与要解决问题前后呼应,整体逻辑性强,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4、实施方案切实可行,人员分配,资金分配合规,合理;
5、考核指标明确,可考核性强;
6、研究基础、实验场所、设施齐全,为课题提供强有利支撑;
7、有风险预测及评估。
1、认真实施专利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我国已颁布了许多保护专利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
2、增强专利权法律保护的意识、加大专利权保护的国内和国际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力度。使专利权人该熟知与其专利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专利权人自我保护的认识,落实从申请到授权各个阶段的保护措施。
3、鼓励专利申请、国家应当出台一系列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申请专利的措施,让专利尽快转化成生产力,造福于民,尤其要注重到国外去申请专利,以更好地保护专利权。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
(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
(3)利益相关,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保护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
儿童安全座椅属于商标是12类,这是商品商标,涉及租赁或者出租的话属于39类。
安全座椅首先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得到发展,特别是80年代以来,欧美等国相继出台相关的法规,强制儿童乘车必须使用安全座椅,安全座椅才得以迅猛发展及快速普及。产品也逐步从泡沫制品向多元化新材料制品发展。
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权终止是有正当的理由的,专利权人可以向国务院专利管理部门请求恢复专利权。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