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设计人名称(设计人可以是申请人,但设计人必须是自然人);
(二)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
(三)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
(四)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为照片,不得将图片和照片混用;
(五)照片要的是这个产品的六面视图,(前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和立体图;图片上不能出现阴影或虚线,照片的背景只能有一种颜色,而且照片上除了所要求的外观设计外,不能有其他任何别的物品;
(六)不管提交的是图片还是照片,各视图都必须是正视图。
可以。
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1、申请费:900元,印刷费:50元
2、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合计205元
3、实质审查费:2500元。
4、年费:1-3年 每年900元,4-6年每年 1200元,7-9年 每年 2000元,10-12年每年 4000元,13-15年 每年6000元,16-20年,每年8000元。
1、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
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即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一、申请及提交需要的材料
(一)申请表一套
1.作品名称、作品类别(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他)。
2.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
3.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
4.作者情况、著作权人情况。
5.申请者签章。
6.表格内容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晰,不得涂改。
7.封面由江西省版权保护中心填写。
(二)申请者身份证明
1.个人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1)营业执照复印件(2)委托书(委托代理者申请登记)(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5)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6)作者对版权归属的说明书或协议的复印件。
(三)权利保证书
1.个人申请者:必须有本人签字。
2.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必须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
1.申请作品的完成时间、由谁完成的。
2.作品的名称。
3.提出作品登记自愿申请。
4.签章:个人申请者:由本人签字即可;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
1.内容简介(作品主题、中心内容,简述作品的主要特征、特点)。
2.创作过程(作者身份、具体过程、申请目的、作品使用范围)。
3.签章:个人申请者:由本人签字即可;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提供作品样本
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作品的图片至少从六个方面的角度来反映作品的特点;摄影作品提供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二、交纳登记费。我中心严格按照省版权局的作品登记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三、登记审核。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合格后送省版权局领导领导审批,合格后由省版权局核发《作品登记证》,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以上登记办理期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
1、申请费:900元,印刷费:50元
2、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合计205元
3、实质审查费:2500元。
4、年费:1-3年 每年900元,4-6年每年 1200元,7-9年 每年 2000元,10-12年每年 4000元,13-15年 每年6000元,16-20年,每年8000元。
申请人认为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上作出要求保密的表示,其申请文件应当以纸件形式提交。
申请人也可以在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公布准备之前,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入授权公告准备之前,提出保密请求。
申请人在提出保密请求之前已确定其申请的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确定密级的相关文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内容涉及国防利益以外的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由专利局进行保密确定,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协助确定。
审查员根据保密确定的结果发出保密审批通知书,需要保密的,通知申请人该专利申请予以保密,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需要保密的,通知申请人该专利申请不予保密,按照一般专利申请处理。
法律对于专利权转让规定如下:
第一步: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宣召专利转让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例如可以在专利网站上进行转让,也可以委托专利中介机构,甚至还可以自己寻找相关的企业等方式。
第二步: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这是专利转让流程关键一步。只有专利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取得一致的意见之后才能有效地开展之后的转让相关工作。在转让合同中,对于双方的利益都应该有明确地文字内容。
第三步:双方准备好专利转让需要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应该严格地按照规定的形式进行填写,这样就可以缩短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文件的时间,加快审核的速度。
第四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将相关的文件递交给专利局。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重要的一个部分。因为只有专利局审核通过后才能让专利转让具有法律依据。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会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选择适当的专利代理机构也是这个过程中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细节。
第五步:等待专利转让结果。当专利局审查后,会对审查结果做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