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方面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者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方面,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2、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3、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协商和解,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二,调解。
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协助下自愿协商解决纠纷。调解人的范围十分广泛,双方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个人来主持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途径,当事人不愿意,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申请行政管理。
著作权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保护,我国的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依其申请或者依职权给与侵权人相应的行政处罚。对那些严重侵犯著作权并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权利人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或者控告,由有关机关提起公诉,著作权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四,仲裁。
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根据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之间有效的仲裁协议能够排除法院管辖,而且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著作权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由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诉讼。
发生著作权纠纷后,如果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后反悔的;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虽经仲裁裁决,但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以上诸种情况,当事人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终极途径,且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一、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一)音乐作品: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二)戏剧、曲艺作品:戏剧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三)舞蹈作品: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
(四)杂技艺术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四、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五、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这是一条弹性条款。随着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将来还可能出现一些新的作品形式。这一规定可以使法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与灵活性。
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非常广泛,如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都属此类。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是世代相传,往往没有固定化的有形载体,也往往没有明确的作者,其保护办法根据著作权法的授权,由国务院另行制定。法律责任。
可以
1、为了合理保护注册商标,法律在规定商标续展注册制度的同时,对未及时办理续展注册的还规定了一定补救措施。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宽展期满后注册商标被注销的一年之内,该商标仍受保护。
2、商标注册后即受法律保护。但是,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是有使用期限的,即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若想继续使用的话,按照《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商标主管部门就可以注销其注册商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未经作者的同意,私自转载作品并且不注明出处的,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
在网站上转载别人作品,在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时才是合法的:
1、著作权人或受著作权人委托的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做不得转载、摘编文章的声明;
2、支付报酬、注明出处;否则,就是是侵权行为。
2、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起4—6个月时间,国家商标局对提出转让的商标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刊登核准公告并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4、商标转让所需时间共6-12个月。
1.目前酌定赔偿基准数额方面,外观设计的赔偿是这样的:制造商3到8万,零售商1到3万,前提是在原告完全不提供证据的情况下作为基数考虑。实用新型:制造商5到10万,零售商2到5万。发明稍微高些,一般是10到20万,销售商3到8万。仅许诺销售的赔偿基数一般是1到3万。对于产品销售额在1000元以上的案件、或者对批发侵权的案件、或者侵权行为人是不是中档企业的,基准数额会有调整。
2.实践中,批发侵权赔偿的基准数额一般是零售额的1到3倍。对于数千元以上的产品,由于单位售价不同,大个案的差别很大,所以对这个基准数额一般不设定,酌情掌握。对于注册资本不足十万元的制造商与不足三万元的零售商,这个基准数额会往下调整。对于注册资本超过一百万元的制造商与超过十万元的零售商,基准数额会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