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质押合同应该写明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身份信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商标专用权的交付时间等内容。
1、时间一般是15-30天,有时有可能会超过一个月。
2、专利变更,一般叫著录项目变更,是指专利的一些信息,比如:权利人,发明人,代理机构等信息的更改,要变更的话需要做著录项目变更申报。
3、权利人和发明人变更,专利局的收费是200人民币,代理机构变更,是50人民币。
(1)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2)公民死亡后,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转移。
(3)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4)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1、主体。普通的个人在中国申请专利,可自行申请,也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如果是特殊的个人,则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特殊的个人包括:
(1)在中国无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
(2)在国外长期居住或工作的中国人;
(3)港、澳、台地区同胞。中国个人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也要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不能自行申请。
2、客体。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申请前要确定类型,不同的类型申请的条件、成本,权利所要保护的内容,专利权授予之后带来的经济效益等都是不同的。申请人需结合自身情况选择。保护期限,发明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都为10年,均从申请日起开始计算。
3、程序。
发明专利要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只需初步审查就授权公告。
(1)发明专利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及权利要求书,必要时应有说明书附图。
(2)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交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3)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交请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需约8-12个月,形式审查通过后,发授权通知书,并办理领证手续,在缴纳领证费后约2-3个月拿到专利4、证书。具体时间取决于审查员的审查速度与申请人交底资料的详实程度及附图的提供情况等。
申请人在申请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1)要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各项申请流程。
(2)了解所属技术领域的现有水平,对国内外专利检索,对自身的发明创造作可行性分析。
(3)做好保密工作。
费用减缓。允许减缓的专利费包括: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复审费、授权后三年的专利年费五项。
当一项发明创造被决定申请专利时,首先应考虑申请何种类型的专利。既要能最大限度地在竞争中保护市场,又要少花钱。按专利法规定除方法专利须申请发明专利外,产品方面的专利要视其在市场的生命力。一般情况下,除开创性发明需申请发明专利外,大量的新产品适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某些产品甚至只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就足以获得市场保护。
2、申请时机的把握。
我国专利法实行先申请原则,专利权将授予最先申请人。因而,一旦决定申请专利,应尽可能早地提出申请。
3、代理机构及代理人的选择。
在决定要申请专利时,还应考虑是否委托代理机构。对于一般的个人和企业来说,委托专利代理人申请专利是最好的途径。专利申请文件不仅有其严格的法律程式,而且其内容直接关系到能否通过审批,能否授权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发明,甚至还包含着对日后纠份处理的依据。申请文件的优劣实际上体现专利权的质量。通常出现的问别是,申请人自己撰写文件,被知识产权局多次退回修改,实在没法再去找代理人,结果已很难再完满,因为后续修改必须不可超出第一次申请范围,这样既费事又误时。
外观专利侵权赔偿的五种计算方法:
1、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3、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
4、人民法院依法确认;
5、当事人约定确认的赔偿数额。
1、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2、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52条第(1)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1)该商标注册人为本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2)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且自核准之日起使用期满规定年限;
(3)该商标所指商品质量优良、稳定,有良好的信誉,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该商标所指商品的销售额、纳税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市同类商品中领先;
(5)该商标注册人有严格的商标使用、保护和管理制度;
(6)该商标注册人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其它违反有关商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其中显著性是指应具有其明显的特色。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但如果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不受这一条件的限制。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