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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5人看过2024-01-30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以上就是“注册商标转让的办理,怎样办理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通过对商标的支配使用、转让获得利润,是商标专用权人的权利。但是实践中,很多商标专用权人不但没能获得报酬,反而引发了诸多纠纷,损害了自己的商业信誉,这是因为商标专用权人不了解法律,订立的合同存在许多漏洞造成的。
  • 140人看过2024-01-30
    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指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的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在于相同的或者是类似商品或是服务的,就不相同或者是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在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且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而且“驰名商标”持有企业的公司名以及网址域名都会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格外法律保护。申请驰名商标认定以及拥有驰名商标的好处:
    1、对抗恶意抢注;
    2、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标影响;
    3、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
    4、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
    5、防止其它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
    6、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
  • 138人看过2024-01-30
    1、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由各省级工商局将经过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最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也可以向商标局请求认定其商标驰名,此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2、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依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3、通过人民法院认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注册所需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 135人看过2024-01-30
    所谓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简称商标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也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用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物,从银行取得贷款的融资模式,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主要体现在曾获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居多。
    贷款对象为持有《商标注册证》并经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且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有3年连续盈利纪录,其商标专用权的价值经专门的商标评估机构确认,在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内,原则上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其商标专用权价值50%的一年期以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不超过3年。
    商标权质押申请材料的准备: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需经年检有效)的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经验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 130人看过2024-01-30
    由于驰名商标内所蕴涵的巨大投入和可预期的经济利益,驰名商标长期是不法侵权者觊觎的对象,因此,对驰名商标侵权的认定与一般商标不同,前者更宽泛。因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主要是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入手,横向使与驰名商标“近似”的标识范围扩大,扩大到了纵向则使驰名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扩大,从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扩大到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达到给予特殊保护的目的。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注册实践中出现的“联合商标”、“防御商标”也是这种思路的结果。但由于是驰名商标,与一般注册商标的侵权相比较,其除了在横向、纵向的范围有扩大外,还有其他的典型的商标侵权所不具备的侵权形式,学理上称之为“淡化”方式侵权。
    所谓“淡化”就是以某种方式歪曲、减弱甚至消除具有某种驰名商标的特定商品(服务)与特定的商品生产者(服务提供者)的联系,导致商标的显著性和吸引力弱化,从而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 129人看过2024-01-30
    一、简要说明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订立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
    5、具有法定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
    3、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3)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4)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评估报告。
    三、提交质押登记材料
  • 133人看过2024-01-30
    借款人与贷款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的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质押的原因和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3、出质商标专用权的质押价值及借款人与贷款人共同认可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4、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有关的其他事项。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等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以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其他原因而发生质押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商标专用权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手续。
  • 138人看过2024-01-30
    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四)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五)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六)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 130人看过2024-01-30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
    3、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3)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4)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评估报告;
    (5)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4、商标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该报告作出之日起计算。
  • 138人看过2024-01-30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
    5、具有法定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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