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知识产权
  • 114人看过2024-01-30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专利所有权和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1)具有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2)假冒专利的行为必须是发生在专利权期限内。

    (3)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假冒他人专利手段恶劣、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给专利人或国家造成重大损害的、在国际国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4、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专利权益的目的。

  • 141人看过2024-01-30

    出版者的权利义务有如下几点:

    (1)根据与作者签订的出版合同,有权在约定的时间从著作权人处取得稿件。

    图书出版者对于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依照许可合同,在约定的时期和地域内,按约定的语言、版本方式,享有出版权或者专有出版权。严格来讲,图书出版权或者图书专有出版权是著作权范畴而不是邻接权范畴,属于著作权财产权的内容,但由著作权人许可出版者行使而已。

    (2)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社会需求程度,出版人可决定再版或重印,这种再版和重印的行为不需征得原作者同意,但必须通知原作者、征询作者是否修改作品并支付报酬,原作者享有修改权。反之,当图书脱销后,若作者要求再版或重印而出版人拒绝的,作者有权终止合同。

    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专有使用权。所谓版式设计,主要指文字作品的排版方式,例如字体、行距等。版式设计虽然与作品的具体内容无关,但是其质量却影响到作品的传播,符合邻接权保护传播者权利的精神,因此必须加以保护。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删去了有关出版者装帧设计权的规定。不过,如果其装帧设计符合作品的要件,可以获得著作权保护。

    (3)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而报刊、期刊社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可不经原作者同意,但对作品内容的修改则要征得作者同意。

    出版者出版图书、杂志应向作者支付稿酬,对于出版经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取得改编者等著作权人和原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分别支付报酬。当著作者和改编者为一人时(即改编自己的作品),出版人应支付双份报酬。

    对于由著作权人承担出版费用的,不适用上述规定,双方可以自己订立合同,按合同履行。

  • 128人看过2024-01-30

    1、查询商标名称是否已有相同或相似商标存在,还需确认商标注册的类别,注册的商标所在的行业和服务。

    2、准备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一般需要出示您的身份证及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以企业名义来申请注册,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盖有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3、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让他们帮你做商标申请文件,以及提交商标申请文件。

    4、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商标审查(9—12个月)、初审公告和注册公告(3个月),公告无异议,就可以领取商标证。

  • 126人看过2024-01-30

    1、商标的使用也是有讲究的:

    (1)不是说注册好商标,这个商标就可以了,如果无故连续三年都未使用,那么任何人或者单位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此商标;

    (2)在商标使用过程中是不能随意更改商标的图案、字符等商标的任何标志。如果更改了就是另外的一个商标了,也不可以随意的变更位置来使用,必须按照组合的样子来使用;

    (3)商标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果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变更了,公司的地址变更了,那么商标也要相应的去办理变更,否则也有可能被撤销商标;

    (4)商标的使用也是有范围的,如果超出范围内使用,那么就会造成商标的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5)商标的使用是有期限的,不是永久的。一般商标的有效期限是10年,10年后商标注册人要继续使用此商标就要办理商标续展,续展后商标局会再次公示。否则,商标不续展的话,就会被注销掉;

    (6)商标在使用的时候转让给别人使用,要签订合同而且要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要有保护意识:

    (1)在商标使用中一定要使用规范、使用的范围要明确、使用的状况要良好;

    (2)要留意别人的贴靠、仿冒、侵权等行为。不留意他人的侵犯行为,日后会给自己造成非常被动的情况;

    (3)商标注册完之后要注重得当的使用,让它变相增值,如果因为长时间不注意保存导致丢失,那就真的太可惜了,一个商标注册好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商标的增值是需要企业细心培育和呵护的,因为无论是使用商标还是限制商标都是有其价值可以被使用的;

    3、闲置的商标怎么处理:

    对于闲置的商标可以交易变卖,让自己的闲置商标被他人使用,通过售卖变成有形的资产。现在普通商标越来越难注册,所以这种方式在未来会迎来大需求。


  • 134人看过2024-01-30
    (一)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收件的日期为准,不分上午或下午。
    (二)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三)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四)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在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15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五)对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于同一天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按照商标局的通知,在30天内交送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30天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30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 125人看过2024-01-30
    注册商标转让的办理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206人看过2024-01-30
    商标注册原则有: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通过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也能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
    所谓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的强制性规定。
    (2)注册原则
    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必须通过核准注册,才能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确认。
    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
    (3)国家统一注册原则
    是指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注册。《商标法》第二条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4)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
    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 134人看过2024-01-30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 125人看过2024-01-30
    1、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即申请人如果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权利相同或相近似时,在提出异议申请的同时提出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
    2、商标争议案件中同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对商标驰名的认定申请:即申请人如果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同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3、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申请人如果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侵犯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该商标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自身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4、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向地方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起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
  • 133人看过2024-01-30
    驰名商标侵权问题: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3、未经商标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