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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0人看过2024-01-19
    1、在申请日前或者最迟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将该生物材料的样品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保藏单位保藏,并在申请时或者最迟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期满未提交
    1、在申请日前或者最迟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将该生物材料的样品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保藏单位保藏,并在申请时或者最迟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期满未提交证明的,该样品视为未提交保藏;
    2、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有关该生物材料特征的资料;
    3、涉及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专利申请应当在请求书和说明书中写明该生物材料的分类命名(注明拉丁文名称)、保藏该生物材料样品的单位名称、地址、保藏日期和保藏编号;申请时未写明的,应当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提交保藏。
  • 129人看过2024-01-19
    1、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2、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应当首先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行为而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来确定。权利人因被侵权行为所受到的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而导致权利人的专利产品或依专利方法而制造的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因此而导致权利人的收益减少的数额;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是指侵权人因实施该专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进口该专利产品,以及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而获得的利益。
    3、在无法依照上述方法确定侵权赔偿数额的,可以参照该专利使用费的合理倍数来确定侵权赔偿数额。
  • 126人看过2024-01-19
    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以及批准专利后前3年的年费。其它各种费用不能减缓。
    在提出申请的同时请求减缓的,申请被批准后可以一并减缓上述五种费用。在申请之后请求减缓的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以外的尚未开始交纳的其它四种费用。除申请费以外,减缓其它费用应当在该费用应当缴纳的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
    请求减缓的,应当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一制订的费用减缓请求书。个人应填明年收入,多个申请人时填明每个人的收入,必要时专利局可以要求提供证明。
    单位请求减缓的,应当写明理由并附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费用减缓请求由专利局审批。个人申请最多批准减缓85%,两个人以上或单位申请最多批准减缓70%。提出减缓请求的,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数额缴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不同意的,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专利局规定的期限,被缴不足部分。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效益或有其它收入后,应当补缴减缓的费用。
  • 171人看过2024-01-19
    1、涉嫌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分三步分析:首先确认是哪一类专利,其次找准被诉侵权物和什么内容进行比对,再次根据什么原则辨别是否侵犯专利权。
    2、当接到律师函或起诉书,被告知涉嫌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如何处理。
    3、首先,确认是哪一类专利,是发明、实用新型还是外观设计:
    (1)外观设计,顾名思义是指视觉上的观感,对物品外观的所见、所感。当我们在琳琅满目的商场里选中了几款商品,其价格、功能各不相上下时,首选的就看哪款外观更富有美感,其考量的因素无外乎物品的形状、图案、色彩,这就是所谓的外观设计。
    (2)发明是指物品结构、生产工艺、配方等,如果外观设计意指富有美感的外观,那么发明意指内在关联性。例如,机器设备有哪些部件,各部件的装配关系如何药品食品的配方有哪些组分,各组分的配比是多少生产工艺有哪些步骤,各步骤的参数如何这些内容都属于可申请发明的范围。
    (3)实用新型的范围小于发明,除去发明中的生产工艺、配方此类不可申请实用新型之外,剩下的物品结构类可申请实用新型。例如生活用品、家用电器、办公用品、生产设备,流水线、电路结构、电控系统等物品结构。
  • 147人看过2024-01-19
    我国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申请人如何选择专利申请的种类,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可掌握如下一些原则:
    ⒈发明专利
    能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也可以是方法发明。因此发明创造不管是产品、还是方法或用途,当然均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但要获得专利权,必须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具体来说,可参考以下几点:
    ⑴技术水平较高的发明创造,特别是重大的、划时代的或具有开创性的发明创造,更适合申请发明专利;
    ⑵由于实用新型不保护方法专利,因此各种方法类的发明创造只能申请发明专利;
    ⑶其他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如气体、液体等无确定形状的产品等;
    ⑷投资大、开发试验周期长或市场寿命较长的发明创造,例如药品等。
    ⒉实用新型
    目前,我国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而且划定了具体的保护范围,因此只有符合规定的发明创造才宜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除此以外,还可考虑以下因素:
    ⑴相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技术水平稍低一些,如果申请发明专利,能否被批准把握较小的产品,适宜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⑵经过市场预测,估计市场寿命较短或产品更新换代周期不长的发明创造,最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⑶申请人希望审批周期短,尽快授权,保护期限短于10年就足够了或希望申请专利花费少,也适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⒊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仅保护产品的外部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 340人看过2024-01-19
    专利申请权以及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不同于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对于前者应适用“技术合同”税目按万分之三税率缴纳印花税;而后者,则应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万分之五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 133人看过2024-01-19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或由于某种原因而丧失了已取得的权利或引起某种权利的终止,都是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所不愿见到的。为了对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因正当理由而造成的权利丧失提供补救的机会,特规定了请求恢复权利的程序。
    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其权利。
    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
  • 129人看过2024-01-19
    商标近似的判断,需要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一般申请人如果不具备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最好还是委托代理组织办理,这样既可以节约时间也可以节约金钱;
    而申请人查询又可以因此节约一部分费用,并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设计也可以及时得到更正,这样商标报送到国家商标局后,其通过的可能性就非常大,否则,如果自己办理,一旦不通过,注册官费国家商标局不予退回,时间也被耽误,在时间上和金钱上都受损失。
  • 123人看过2024-01-19
    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之后认为受理通知书上记载的申请日与邮寄该申请文件日期不一致的,可以请求专利局更正申请日。
    一、提出申请
    在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者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一个月内提出。
    附有收寄专利申请文件的邮局出具的寄出日期的有效证明,该证明中注明的寄出挂号号码与请求书中记录的挂号号码一致。
    符合上述规定的,应予更正申请日;否则,不予更正申请日。
    二、准予更正
    准予更正申请日的,作出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一式两份,副本送交申请人,正本存档,并修改有关数据;不予更正申请日的,对此更正申请日的请求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另外,当事人对专利局确定的其他文件递交日有异议的,应当提供专利局出具的收到文件回执、收寄邮局出具的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 234人看过2024-01-19
    1.专利请求书
    专利请求书是要求授予专利的主要申请文件之一,一般按照专利局所提供的标准表格进行填写。主要项目有:
    ⑴发明、实用新型或设计名称。填写名称要求简短、扼要、准确。
    ⑵发明人或设计人姓名。姓名―般要求用真实的全名,姓名后面不加“同志”或其他职务称谓。
    ⑶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申请人为个人时,应写出姓名;申请人为单位时,应写出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不要用简称。如果专利申请是由几个人共同提出的,则要指定一个共同申请人或代理人为其代表人。没有指定的以第一署名人为代表。
    ⑷申请人地址。一般应写明申请人的永久性地址。申请人地址的写法要便于快速、准确地投递。有的国家还要求写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报、电传挂号等。
    申请日。申请日是申请专利的日期,通常是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来确定的;如果申请文件是通过邮局寄发的,则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优先权。优先权即享受优先待遇的权利,有优先权日的应注明第一份专利申请提交国、申请日期、申请号。
    2.专利说明书
    专利说明书是详细阐述发明技术实质的文件,供专利机构审查、印刷、公布并征询意见。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颖性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说明书的内容,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⑴扉页。在扉页上印有专利文献和有关法律文献的著录项目。专利文献的项目可分为四部分:
    ①号码。文献号、申请号、优先权申请号。
    ②日期。申请日期、优先申请日期、公告日期。
    ③名称。出版此专利文献的国家的、地区的或国际产权管理机构的名称、优先权申请案提交的国家名称、与文献有关的人员的识别。
    ④有关技术内容的情报。文摘种类简述、国际专利分类、本国分类号、发明题目、不包括在叙述正文之内而单独列举的有关先前技术的文献目录、摘要或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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