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有哪些
(1)时间限制: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2)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
(3)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
(4)软件复制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制作备份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1、依据专利法的规定,研发出新的药品后,可以向国务院专利管理部门提交专利申请书、专利说明等材料申请专利授权。
2、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3、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4、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5、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6、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商标是指能够将不同的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并可为视觉所感知的标记。根据不同的标准,商标可分类为:
1、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前者是指以文字、图形或者文字、图形组合而成的标志。后者是指以商品形状或者其容器、包装的形状构成的三维标志。
2、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是商标法保护的对象,其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注册商标可以自行在市场上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一般情况下,无权禁止他人使用相同商标,也无权阻止他人就相同商标提出注册申请。
3、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服务商标是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向社会提供的服务项目上使用的标记,也称为服务标记。
4、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工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个具体商品或者服务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而由注册人以外的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期满终止时间。从专利权授权公告之日起,如无因其它事由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则该专利权到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终止。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专利申请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1)针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2)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3)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2)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
(3)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
(4)软件复制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制作备份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4、申请书和委托书盖变更后公司公章,变更前的公章及执照不用。
5、更文件为外文的;应提供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0年。
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