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继承。
财产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专门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的权利;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权利;依法准许他人实施自己专利并取得使用专利费的权利等,这些财产权利可以继承。
专利权人对其依法获得的专利享有独占实施权(包括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进口权)、转让权、实施许可权、署名权。继承专利权,是指继承人在专利权的保护期内,继承其中的财产权利部分,如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权、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等。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继承人继承专利权保护期内行使,过了期限,专利权人便丧失了专利权,他人可以无偿使用该专利,也就谈不上继承的问题了。
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的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
包括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
一、形式条件
1、该专利必须属于一项有效专利。有的专利申请人,以为拿到了专利申请号之后就获得了专利权。特别是有的发明专利申请人,当发明专利初审合格进行公布以后就以为获得了专利权。
这些都是缺乏专利常识所致。显而易见,真正完全受到法律保护的专利必须是一项已经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并且必须是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否则不能真正完全受到法律保护。
2、该专利必须是一项受某个国家或地区法律保护的有效地域内的专利。因专利权是有地域性限制的,因此在某国境内只保护在该国申请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二、实质性条件
1、专利权的法律保护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为总原则
2、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内容为准。当权利要求书中给出的内容不明确或不准确时,可结合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进行综合判断。
专利权的限制主要表现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和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一)下列情形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
1、先用权人的实施;
2、专利权的用尽;
3、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的使用;
4、临时过境。
(二)强制许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合理条件的强制许可;
(2)国家强制许可;
(3)依存专利强制许可。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期满终止时间。从专利权授权公告之日起,如无因其它事由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则该专利权到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终止。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日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确定。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有一个容易混淆的问题是,如果该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申请日是按照本次申请文件提交日计算还是按照优先权日计算?
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
由于专利权存续期间的计算正是在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所以在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的情况下,该专利技术的新颖性是根据优先权日判断,但是专利权期限从申请日起计算。
1、专利权人与评估机构进行前期沟通
2、确定专利权评估的目的及范围--根据国家收费标准进行协商收费
3、评估机构派小组进住现场考察专利研发的情况-搜集专利评估所需资料
4、搜集完专利评估资料后返回-评估机构撰写报告
5、出具评估报告草稿与专利权人沟通
6、出具报告正式版本收取剩余评估费。
一、专利侵权纠纷起诉状按照如下方式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专利布局中的专利类型;
1、基本专利:这类专利主要是覆盖了创新技术成果的基本方案的最主要技术特征,为其提供最大保护范围的若干专利,这些专利发挥了对该技术成果最基础、最重要的保护和控制作用。
2、核心专利:这类专利主要是覆盖了创新技术成果的核心方案的最主要技术特征,为基本专利提供细化支撑,并将其产品化的基础或优选方案的专利。
3、竞争性专利:这类专利主要是为解决同一技术问题,或为实现相同或相近的技术效果的而采取的不同的替代技术方案的专利。通过围绕某一技术方案设置若干竞争性专利,可以在一定程4:度上阻止他人的规避设计,提高竞争对手的研发成本。
5、互补性专利:这类专利主要是围绕核心或基本方案衍生出的各类改进型方案的专利,包括对技术本身的优化、改进方案,与各种产品结合时产生的具体应用方案等。
6、支撑性专利:这类专利主要是对核心或基本方案的具体实施起到配套、支撑作用的相关技术的专利,例如该方案相关的上下游技术的专利。
7、延伸性专利:这类专利主要是核心或基本方案在向其他应用领域扩展时,所衍生出的各种变型方案,以及其与这些领域中的相关技术相结合时产生的技术组合方案。
8、防御性公开:为了控制专利申请和管理成本,企业对于部分认为对于自身价值不大、但又有可能为企业所关注或采用的技术成果,可以采用防御性公开的方式。
9、迷惑性专利:企业经过内部判断,可以有意选择若干上产业前景或市场前景并不看好、或是成本竞争力不足、或是技术缺陷明显等实际上为企业所放弃的技术方案来申请专利,这类专这类专利主要其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保护企业的技术方案,而是迷惑竞争对手,让竞争对手难以发现企业真正的技术或产品规划,引导竞争对手选择错误的竞争点位。
可能会被宣告专利无效。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规定期限内补缴。
《专利法》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