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获利的几种常见方式:
1、通过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获取现金流机械产品申请成专利,可以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这些专利在申请过程中,涉及到一些技术或者项目本身,如果有人看上,那么就可以用来转让。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申请的误区1:自主研发的技术不申请专利就可拥有知识产权
其实,有这种误区的人应该很少很少。自主研发的新技术不申请专利,万一这种技术被别人发现或是别人也懂这项技术,恰巧别人就申请了专利,那么别说您不能拥有该项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很可能还会被告以侵权。
专利申请的误区2:新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陷入这种误区的人大部分都是认为新技术方案不一定能在市场站住脚,万一申请了专利,技术方案却不能实施不就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了吗。所以,他们就想着等把技术方案规模性的实施展开、新产品成型后在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的误区3: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要再申请专利
陷入这种误区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
专利申请的误区4: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类型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有的技术成果可以同时申请多种专利,像技术方案就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目前实用新型专利通常7-14月就可下证,发明专利需要2年多下证。
专利申请的误区5:有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
在我国,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是不进行实质审查的。保不齐在你之前已经有人申请了跟你现在申请一样的专利,但你仍可能获得专利权,只要没人提出异议就行。
专利申请的误区6: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
有的人认为准备点资料给代理机构就行,他们会把技术方案交待清楚,但是这样难免会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困难,万一重要点没提及到不就更麻烦了吗。
作用如下:
1、专利含金量的证明,在商业推广、质押、交易转让中,作为专利权的证明,有效体现产品含金量;
2、官方出具,驳回质疑,在专利权的效力受到质疑时,专利权评价报告可以作为证明专利权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证据;
3、解决侵权纷争的有力证据,一旦发现侵权,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是重要证据,即使被告在答辩期内提起无效宣告,一般也不会中止审理。
(1)独占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否则构成侵权。
(2)时间性。是指专利权只在授权有效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或终止失效后该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
(3)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或地区的区域范围内有效,对其它国家或地区没有法律约束力,每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的专利权,其效力是互相独立的。
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在转让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转让合同可以约定,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在转让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专利权包括下列内容:
(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
(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
(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
(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
(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
1、形式法定原则,即申请人进行专利申请时需要将各项手续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形式进行办理申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单一性原则,即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对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若提出的专利申请为发明总构思的两项以上或者是实用新型发明可以作为一件提出;如果专利申请为外观设计且为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两项以上的,可以作为一件专利进行提出申请;另外,一项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权,即对某项发明创作同时进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时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专利。
3、先申请原则,即同样一份发明创造又不同的两人及以上分别进行申请专利,专利通过审核后将授予最先申请人,其最先申请日由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完整的专利申请文件日期为认定日期,若是以邮寄方式进行申请的,将以基础的邮戳日为准;同一日进行专利申请的,将由多方申请人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将所有专利申请驳回,各自作为商业秘密后进行平等保护。
4、优先权原则,分为外国优先权以及本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国内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对相同主体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其中外观设计专利不在此优先权中;外国优先权跟国内优先权区别在于外观设计可以在专利申请之日6个月以内进行在国内申请,国家会依照改外国捅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互相承认优先权原则进而享有优先权,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专利为12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