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必经程序包括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五个阶段。
1、第一阶段:准备好申请文件报送到期知识产权局后,当天就可以取得知识产权局的报送清单回执,清单回执上面有知识产权局通过中心的“收讫”章及收文日期,证明知识产权局已收到相关的申请文件了。清单回执一般不能给客户原件,只能给复印件,因为清单回执原件是代理公司用来跟知识产权局进行帐务对帐用的。
2、第二阶段:自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3个月左右的时间发《受理通知书》,收到《受理通知书》即证明申请文件已通过了知识产权局的形式审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每一个商标申请的受理通知书上都有一个申请号,实质审查必须排号按顺序进行,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提前。
3、第三阶段:受理通知书后约一年至一年半半左右的时间实质审查完毕,通过实质审查的由知识产权局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三个月。
4、第四阶段: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由知识产权局发注册公告,注册公告即证明了该商标已被核准,商标申请人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
5、第五阶段:自发布注册公告之日起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以取得商标注册证。各阶段用时商标查询(2天内)→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提交申请(2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
一件商标注册,从报送申请开始,要经过形式审查、发放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领取注册证等主要环节。如果全部环节都很顺利,从申请到领证要两年以上,一些类别如第3类、25类、35类等,则要三年左右。
如果形式审查有问题,商标局会退回修改,这将耽搁两三个月时间;如果实质审查阶段发现有类似或相同在先权利,商标局会给予驳回或部份驳回,如果驳回则前功尽弃,如果部分驳回,将使周期延长三到六个月。如果驳回,你有两种选择:一是放弃复审,即前功尽弃;二是申请复审,复审的周期大概与另申请一个商标的周期相当。
如果在初审公告后,有人对你的商标提出异议,那么这个商标最后你能否注册,要在三至五年以后才会有定论。
所以一个商标注册,短则两年,长则五年、八年。也有个别商标历经十年以上才拿到注册证的。
国家商标局制定的基准代理费是每件800元(不包括到国家商标局的查询费、设计费),近几年由于商标代理机构数量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少代理机构通过压低价格来招徕客户,但代理费如果降低到600元以下,且没有足够的业务量的话,代理公司的服务质量可能没法保证。当然如果业务量大的代理公司,通过规模效应,也是可以把代理费价格降下来的。选择商标代理机构与选择商品有相同之处,那就是不仅要关注价格,更应关注品质,最聪明的消费者总是选择性价比最高的商品与服务。
只要代理费不超过1500元,报价都有其合理性。对不同的代理机构而言,代理人的专业水准、完成的申请书式的质量、为客户提供的注册服务(包括注册前与注册后)是有很大区别的,无论运营成本还是给客户带来的价值都有很大不同,因此价格自然也就差异较大。价格过低的代理机构,必然会在服务内容上大打折扣。
1、商标注册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注册人名称或地址、商标续展注册、商标转让注册、补发注册证、商标质押、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备案、商标注销、商标异议、3年不使用撤销等有关商标申请程序中的法律事务;
2、商标注册代理外国申请人到中国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各种商标法律事务;
3、商标注册代理商标驳回复审、异议答辩和异议复审、商标争议和争议答辩、商标注册不当和答辩、商标3年不使用撤销答辩和复审等有关商标确权程序中的法律事务;
4、商标注册代理中国申请人到国外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及其其他各种商标法律事务;
5、商标注册代理解决商标侵权纠纷,商标侵权诉讼等法律事务;
6、商标注册代理进行相关商标信息的查询,商标法律事务咨询,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7、商标注册代理其他与商标相关的事宜,如商标标识设计、商标交易等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业务。
商标注册流程:
1、需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商标样稿及主要商品或服务,递交商标局;
2、商标局形式审查(7-15个工作日)接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3、商标局实质审查(5-8个月左右);
4、商标公告(3个月);
5、核发商标注册证书并刊登商标注册公告;
6、申请人领取《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的流程都是统一的,官费也都是1000元/件,如果找代理机构则需要一些代理费。
1.文字商标:文字商标就是指用文字所构成的商标,这其中包括中国的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或各种不同的字组合而成的商标;
2.图形商标:图形商标就是指用图形构成的商标。图形商标又可以分为好几种类型,比如:
(1)记号商标:是指用某种简单符号构成的图案商标。
(2)几何图形商标:是指用比较抽象的图形构成的图案商标。
(3)自然图形商标:是指用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自然的物象为图案所构成的图形商标。
3.字母商标:字母商标就是指用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或注音符号等所构成的商标。
4.数字商标:数字商标就是指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者是中文大写数字所构成的商标。
5.三维标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又被称为立体商标,它是用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三维立体物标志构成的商标标志。
6.颜色组合商标: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彩色排列、组合而构成的商标。
7.组合商标:以上所说的六种商标,任意两种组合都可以叫做是组合商标,也可以叫做复合商标。
8.音响商标:音响商标是用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者是用某种特殊的声音来作为商品的商标。
9.气味商标:气味商标就是指用某种特殊的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品的商标。(目前,这种商标在中国尚不能注册为商标。)
10.位置商标:位置商标就是指某种商品特定部位的立体形状、图案、颜色以及它们的组合,通过他们来区分出提供商品的提供者的一种商标
商标注册的好处:
1.注册商标能防止他人在你所专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再注册一个相同或近度似商标注册的可能,防止消费者误认或混淆商标。
2.注册商标同样是市场竞争的有力工具。
3.注册商标使你更有权采取法律行动对付冒道牌的不法商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现有冒牌即可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商标注册的流程有:
1、申请。即申请人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2、受理;
3、初步审核。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
4、异议公告。自初步审核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毕;
5、核准注册。
商标注册的流程有:
1、申请。即申请人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2、受理;
3、初步审核。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
4、异议公告。自初步审核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毕;
5、核准注册。
1、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如果是同一天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为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在先申请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
2、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
3.强制注册为辅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