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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9人看过2024-01-30
    与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要广,主要表现在:
    1、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亦受商标法的保护;
    2、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大到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
    驰名商标的保护的具体情形如下:
    1、对抗恶意抢注;
    《商标法》第十三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诉讼;
    3、当驰名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冲突时,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主管机关提出撤销该企业名称的申请,或者以企业名称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诉讼;
    4、原告以被诉商标的使用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被告可以原告的注册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其在先未注册驰名商标为由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
    5、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标影响。即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暗示该商品与商标所有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所有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机关予以制止;
    6、在立案调查假冒驰名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
  • 178人看过2024-01-30
    在我国,因为驰名商标应该具有良好的市场声誉,所以很多企业都把驰名商标作为推销产品或服务的工具,利用一切途径去追求驰名商标的认定,甚至有人认为驰名商标是政府授予的一种荣誉称号。其实,驰名商标并不是商标法上的一种特殊商标,更不是一种荣誉称号,商标驰名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商标驰名与否同该商标是否经过法律程序认定无关,而是法律为某一商标提供的一种可能的保护。
    驰名商标是客观存在的,一个实际上已经驰名的商标,即使未经法律认定,也丝毫不损害它的驰名程度。如果权利受到侵犯,即可以以驰名商标的身份申请受法律保护。
  • 137人看过2024-01-30
    1、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
    3、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在该驰名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满、说明书、广告等载体上使用“中国驰名商标”的文字及其标志。
  • 155人看过2024-01-30
    驰名商标可以获得国际间相互保护,驰名商标是国内产品在出口到国外的“护照”,是唯一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国际法律保护的标志,《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trips协议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驰名商标保护规定的联合建议》中对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均有明确规定。
    我国认定的驰名商标在国外也得到相应的保护,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限于国内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包括在国外注册、中国使用的驰名商标,只是后者的保护范围限于类似商品和服务。
  • 130人看过2024-01-30
    1、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普通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出自某一经营者。
    2、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对商品和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只须是依法登记的经营者。
    3、证明商标申请注册时必须按照《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提交管理规则。普通商标只须按《商标法》及《细则》规定提交申请。
    4、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普通商标必须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5、证明商标准许他人使用必须依《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手续,发给《准用证》。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必须签订许可合同。
    6、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都可以转让。但证明商标的受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受让者包括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人。
    7、证明商标失效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 140人看过2024-01-30
    研究证明商标侵权形式,对于界定是非,正确处理具有重要意义。经调查,现阶段,侵犯证明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未经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证明商标相同或类似商标。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证明商标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证明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证明商标标识。
    (四)在产品或产品包装物上突出使用与原产地证明商标相同或非常近似的名称。
    (六)恶意将证明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
    (七)使用证明商标不按规定缴纳费用。
  • 534人看过2024-01-30
    证明商标是指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原料、制作方法、质量、精密度或其它特点具有保证意义的一种标志,又称之为保证商标。这种商标一般由商会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申请人对商标的指定商品或服务具有检验能力,并负保证责任。如:绿色食品标志,真皮标志,纯羊毛标志,电工标志等。
    由于证明商标的使用者系申请人的组织成员,商标所有人并不使用该商标。因此,在注册申请及保护中与普通的商品或服务商标有较大的区别。例如,在提交注册申请时,申请人应附送该商标的使用章程。证明商标一经注册,不得转让。使用证明商标必须经注册人许可,其经营的商品必须保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反之,则视为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如该种商标在使用过程中不符合章程规定,不能继续起到保证商品质量的作用,则有可能导致该注册商标的撤销。因为证明商标是证明其产品原料、质量等特点的标志,没有严格的规定,将会使产品质量失去控制。加强对证明商标的监督与控制,既有利于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又维护了名牌的信誉。
  • 122人看过2024-01-30
    《商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了对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如果某一商标根据《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并且该驰名商标已在我国注册,如果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对该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或者翻译,并且这种复制、模仿或者翻译已经误导公众,并足以导致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不予注册,若擅自使用该驰名商标,则应予以禁止使用。这里的限制条件是“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如果缺少这一前提条件,就不能驳回该商标的申请注册,也不能禁止其使用。
  • 759人看过2024-01-30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证明商标是指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原料、制作方法、质量、精密度或其它特点具有保证意义的一种标志,又称之为保证商标。这种商标一般由商会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申请人对商标的指定商品或服务具有检验能力,并负保证责任。如:绿色食品标志,真皮标志,纯羊毛标志,电工标志等。
    由于证明商标的使用者系申请人的组织成员,商标所有人并不使用该商标。因此,在注册申请及保护中与普通的商品或服务商标有较大的区别。例如,在提交注册申请时,申请人应附送该商标的使用章程。证明商标一经注册,不得转让。
    使用证明商标必须经注册人许可,其经营的商品必须保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反之,则视为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如该种商标在使用过程中不符合章程规定,不能继续起到保证商品质量的作用,则有可能导致该注册商标的撤销。因为证明商标是证明其产品原料、质量等特点的标志,没有严格的规定,将会使产品质量失去控制。加强对证明商标的监督与控制,既有利于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又维护了名牌的信誉。
  • 664人看过2024-01-30
    证明商标是指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原料、制作方法、质量、精密度或其它特点具有保证意义的一种标志,又称之为保证商标。这种商标一般由商会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申请人对商标的指定商品或服务具有检验能力,并负保证责任。如:绿色食品标志,真皮标志,纯羊毛标志,电工标志等。
    由于证明商标的使用者系申请人的组织成员,商标所有人并不使用该商标。因此,在注册申请及保护中与普通的商品或服务商标有较大的区别。例如,在提交注册申请时,申请人应附送该商标的使用章程。证明商标一经注册,不得转让。
    使用证明商标必须经注册人许可,其经营的商品必须保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反之,则视为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如该种商标在使用过程中不符合章程规定,不能继续起到保证商品质量的作用,则有可能导致该注册商标的撤销。因为证明商标是证明其产品原料、质量等特点的标志,没有严格的规定,将会使产品质量失去控制。加强对证明商标的监督与控制,既有利于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又维护了名牌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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