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具体由受让人办理,转让人给予协助。
3、商标局对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注册商标的转让从商标局核准转让之日起生效。转让注册商标应注意:
(1)受让人必须是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人,即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在转让注册商标时,如果转让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有与转让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则必须与转让商标一并办理转让。这是为了维护商标的区别功能,防止产生误认或者混淆,保证商品的正常流通秩序。
(3)转让人用药品或烟草制品商标的受让人应当依照规定,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文件。
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商标转让需要什么资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由代理机构制作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
3、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公司就是营业执照,需要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
商标转让合同需要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
(2)被转让注册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图样、名称、注册日期、下一次应续展的日期、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
(3)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4)合同生效方式和生效时间;
(5)违约责任及双方签字等。
1、受理;
2、审查;
3、公告;
4、核发转让证明。
注册商标转让不需要审查。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商标转让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进行商标权转让所签订的转让合同是必须要备案的,这样可以排除第三者权利,对商标权人以及受让人的利益进行保护。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由受让人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商标局核准转让申请后,发给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相应的转让通知单和转让证明通知单。
商标注册条件:
1、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商标注册的我国申请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时,商标局将按照其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输,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著录项目变更需要多久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但专利管理部门会及时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