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
2、审查;
3、公告;
4、核发转让证明。
注册商标转让不需要审查。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商标转让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进行商标权转让所签订的转让合同是必须要备案的,这样可以排除第三者权利,对商标权人以及受让人的利益进行保护。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由受让人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商标局核准转让申请后,发给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相应的转让通知单和转让证明通知单。
商标注册条件:
1、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商标注册的我国申请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时,商标局将按照其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输,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著录项目变更需要多久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但专利管理部门会及时作出决定。
准备材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著录项目变更理由证明(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如果委托代理机构的,需附上变更后专利权人的委托书)
从CPC离线客户端中调出上述两个表单,填写,签名,递交。
(1)选择主动提交,进去之后左侧“申请信息列表”点新增,选择申请类型,输入申请号(不要点号),发明名称。
(2)新增成功之后,在中间文件模块下增加上述两个表单,然后完善信息。
原则上不可以,但是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退费。
请求变更发明人或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当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请求变更专利代理机构或专利代理人的,应当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50元。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著录项目变更可以邮寄,必须用挂号信邮寄。
变更著录项目,一般须提交如下几项变更材料:
1、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2、相关证明材料。若涉及更名、迁址的,应当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若涉及变更国籍的,应当提交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若变更专利发明人,应当提交全体发明人同意变更证明。
其中,若一件专利申请的多个项目同时发生变更的,只需提交一份申报书;若多件专利申请的同一著录项目发生变更的,即便是专利申请变更内容全部相同,也应当分别递交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书。
另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使用挂号信函,不得使用包裹,且一件信函中只包含同一申请的文件。除了首次提交专利申请文件之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文件的,应当标明该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姓名、专利申请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