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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人看过2024-01-04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的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

    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5.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

    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股东利用公司的独立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即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 106人看过2024-01-04

    (1)其他应收、其他应付中及客户中还有分公司的,未抵消的,属于低级错误;

    (2)审计报告中关于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和转让说明书不一致,会计师核实后修改;

    (3)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错归为非经常性损益的;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期初数余额搞错了;

    (5)会计师还有分所出审计报告的: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可以由分所出报告,但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必须由总所出具

  • 108人看过2024-01-04

    我们通常都认为股权可以转让,因为《公司法》第71条很明确的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后面设置了不少转让的前提条件,比如要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不同意的应该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等等。

    总之向我们传递信息就是:不管怎么样,股东只要想转让股权,没有可以阻碍的因素。但是,71条最后一款令人开始疑惑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何正确理解

    法律赋予了公司自由处理内部事务的权利,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很多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但这些约定也有总的前提,即,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法律原则。

    公司法的原则是意思自治,国家法律对公司的设立、经营等活动采取自我治理优先的原则,只要没有逾越法律基本界限,当事人股东之间的约定受法律保护。

    此处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不能违反国家对鼓励经济发展,公司股权自由流动促进市场主体活力的原则。所以,章程的规定可以严于公司法,也可以宽松,在章程中对该类事件没有规定的,再寻找公司法的约束力。

    针对股权转让的问题,章程可以约定“对外转让须经其他全体股东同意”,这就比公司法严格多了;也可以规定“对外转让须经其他1/4股东同意”,这又比公司法宽松得多;还可以约定“其他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等等。章程的这些规定均为限制性条款,具有法律效力,是符合公司法立法本意的,也符合有限公司在经济活动过程中时刻保持公司稳定性和经营活力的要求。

  • 105人看过2024-01-04
    首先应当确定股东之间具体是什么纠纷,是股权出资纠纷还是股东之间的借款纠纷,还是其他的纠纷。

    股东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怎么办

    不管是什么纠纷,还是应当通过调解、协商解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最大权益。如果调解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是根据不同的纠纷,应当采用不同的诉讼方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最大利益。

    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仲裁与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发生争议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的选择则与纠纷的性质有关。根据法律的不同规定,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起诉;有的则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 109人看过2024-01-04
    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股票质押的质押率主板5折到6折,一般5折;小盘股或优质创业板股票3折到3.5折,一般3折;中盘股在3-5折之间;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
  • 108人看过2024-01-04
    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则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 111人看过2024-01-04

    公司并没有罚款的权利。如果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损失,可以按月扣除工资用于赔偿损失。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108人看过2024-01-04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 112人看过2024-01-04
    分立后新公司对原债务如何承担
    (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证其履行所分担的债务的,一般宜按分立协议的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
    2.分立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企业分立导致债务转移,根据“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的基本法理,债权人应为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另外,企业分立行为一般为企业的单方行为,企业分立时关于债务承担的协议不具有约束、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二)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企业分立是指由原来的一个企业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企业分立后,如果原企业主体资格消灭,分立后成立数个新企业,各自具有法人资格。原企业债务的承担,分立后的新企业应当以分立时各自所取得的财产的份额,按比例分担;如果原企业主体资格不消灭,且在分立改制时采取“脱壳经营”方式的,则企业分立前的债务由原企业与分立后新设立的企业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对于新股东承担的公司债务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特别是对于公司债务的具体认定情况,可以基于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 117人看过2024-01-04

    公司转让的流程如下:

    1、依法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2、被转让公司涉及国有资产,还需要进行国有资产的评估;

    3、双方就公司转让事宜进行协商,签订转让合同;

    4、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放新的证明给新股东;

    5、变更公司章程;

    6、修改股东名册、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7、到有关部门办理转让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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