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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2

    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所需材料: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决议;

    3、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上次验资报告以及原章程(包括以前章程修正案、

    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议纪要)复印件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100人看过2024-01-02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 100人看过2024-01-02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符合《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不需要进行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100人看过2024-01-02

    申请合伙企业注销的材料:

    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5、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6、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 100人看过2024-01-02
    公司分立一般不需要减资。公司分立应当分割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 100人看过2024-01-02

    结束破产案件的法律程序。结束破产案件的原因是分配、强制和解与破产终止。

    ①分配。是终结破产程序的主要形式。破产管理人应当根据破产财团的变价情况,按照破产债权的性质和数额,依据平等分配的原则,制作破产财产分配表,经破产人会议同意和法院批准,进行分配。

    ②强制和解。是指破产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以解决他们之间的债务纠纷。强制和解须经债权人会议讨论,得到出席会议的过半数债权人(其债权数额超过破产债权总额3/4)的同意。即可决议通过,对全体债权人发生效力,不同意此项办法的少数债权人也得遵守。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和解协议,须经法院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裁定。许可裁定确定后,即终结破产程序。

    ③破产终止。原因有二:(a)经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同意;(b)因破产财团的财产太少,不足以偿付破产程序的费用。不论哪一种原因,破产终止均须法院裁定确定。

  • 100人看过2024-01-02

    申请破产和申请破产保护不同的是:

    破产保护是公司的运营很健康,只是需要解决债务问题,通过资产的重新整合以及剥离不良资产,使公司重新走上正轨,甚至变得比以前更加强大。

    破产指债务人的一种特殊经济状态。在此状态中,债务人已无力支付其到期债务,而最终不得不倾其所有以偿债务,而申请破产。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下列情况可以提起公司解散诉讼: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 100人看过2024-01-02
    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是:请求解散的人为持有百分之十以上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股东;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时,法院将受理该请求。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一般指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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