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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420人看过2024-01-02

    在家做快餐送外卖需要需要办卫生许可证,然后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

    开一家快餐店很简单,一般注册为个体户就可以了,没有注册资金的限制,带上你的身份证,到当地工商局所领取个体户设立登记表,一般三天左右就可以拿到执照。

    2.工商执照: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地方(大中城市)对个体户要求先做名称字号核名,也就是说,你的店必须取一个名字,例如“渝中区好吃狗饮食店”,那么“好吃狗”就是你的店的字号,工商局需要检查在渝中区范围内有没有叫“好吃狗”的店,如果有重名的话,你就要换一个名字,如果没有重名,就会发一张“名称核准通知书”。你凭这张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登记科办理工商登记。

    3.组织机构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的地方是当地的区/县级技术监督局。

    4.税务登记证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税务局/所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分别办理国税证和地税证。

    5.卫生证可证

    饮食行业,还需要办理卫生证可证,到当地区/县级卫生局办理。之后还要办理从事人员的健康证,到卫生局领表、交钱,然后到指定医院做个体检。

  • 100人看过2024-01-02

    可以,但要先事先提醒。

    网店作为电子商务的一种形式,是一种能够让人们在浏览的同时进行购买,且通过各种在线支付手段进行支付完成交易的网站。

    如果卖家只开了一家店铺,网络平台会事先提醒宝贝数量不足。等到店铺里的宝贝都自动下架后,网络平台会继续发邮件到当初注册的邮箱里提醒,持续一周左右时间,会通知你店铺自动关闭,但同时会发一个链接。等想重新开业时,点链接,店铺就会激活注册信息不变。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个人合伙对合伙债务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不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中心小学是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其办学资金乃教育拨款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投资企业,更不得用于投资合伙企业使得学校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不可以作为合伙人。

  • 100人看过2024-01-02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260人看过2024-01-02

      不能。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对合伙人的规定因合伙企业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不参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对合伙企业债务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其中,对普通合伙人的规定与普通合伙企业中一样。而有限合伙人原则上可以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 100人看过2024-01-02

    可以。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组成比较单一,投资人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按《民法典》规定继承。按照继承人的情况可发生以下情况:

    1、投资人死亡后,无合法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按照《个人独资企业》规定,企业予以解散。

    2、投资人死亡后,继承人为一人的,当然承继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3、投资人死亡后,继承人为多人时,多个继承人分别继承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这时相当于企业有多个投资人存在,可在继承人共同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将企业变更登记为合伙企业;如其中个别继承人要求退出企业经营的,可考虑按退伙处理。

  • 100人看过2024-01-02

    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恶财产份额出质,但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出质无效。质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性,合伙人如果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作质押担保,就使合伙企业的财产处于不稳定状态,如其不能实际履行债务,债权人就要依法执行合伙企业的有关财产份额予以优先受偿,从而导致合伙人的变更。

    因此,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同意即意味着全体合伙人承诺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风险。

    如果全体合伙人不同意承担这种风险,该合伙人即不得行使这一权利,否则出质无效。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2
    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公司年检的制度,用企业年度公示取代公司年检,公司当年注册的,第二年才需要进行企业信息公示。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 100人看过2024-01-02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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