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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0人看过2024-01-08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
    (4)指定(委托)证明;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其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125人看过2024-01-08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
    (4)指定(委托)证明;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其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183人看过2024-01-08

    理事会对合作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定企业的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二)确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管理机构的设置;
    (三)批准企业的规章制度;
    (四)听取并审查经理的工作报告;
    (五)审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对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或者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七)聘任或者解聘企业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和财务主管;
    (八)决定对企业经理、副经理和财务主管的奖惩;
    (九)法律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164人看过2024-01-08

    合作股东大会是企业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或者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二)审议批准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三)审议批准企业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审议批准企业股份调整方案;
    (五)审议批准企业增减注册资本方案;
    (六)审议批准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方案;
    (七)决定修改企业章程;
    (八)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140人看过2024-01-08

    企业应当置备合作股东名册。合作股东名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合作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合作股东的出资额、股份种类和股份数额;
    (三)股权证书编号;
    (四)取得股份的日期。
    合作股东转让股份应当变更股权证书和合作股东名册。

  • 153人看过2024-01-08

    股权证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住所;
    (二)企业登记日期;
    (三)编号;
    (四)合作股东名称或者姓名、住所及其股份种类、数额;
    (五)合作股东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六)核发日期;
    (七)企业签章、理事长签名;
    (八)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 126人看过2024-01-08

    企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三)企业的设立方式;
    (四)合作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五)企业注册资本、股份种类、各类股金总额、每股金额;
    (六)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办法;
    (七)企业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八)企业法定代表人;
    (九)企业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十)企业章程修订程序;
    (十一)企业章程设立日期;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147人看过2024-01-08
    1、生产伪劣商品罪。这些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生产伪劣商品罪。具体包括:生产伪劣产品罪,生产假药罪,生产劣药罪,生产不合格食品罪,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不合格医用器材罪,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伪劣农用资料罪,生产不合格化妆品罪
    2、与商品生产活动存在密切关联的犯罪。这些犯罪本身虽不属于商品生产型犯罪,但它们与商品生产活动存在着密切联系,或者说它们直接从属于商品生产活动。这些犯罪包括: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有价票证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债券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妨害清算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合同诈骗罪,串通投标罪等。
    3、商品流通、交换过程中的犯罪
    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它是指商事主体在商品销售过程中直接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包括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中的销售伪劣商品罪和其他章节中有关的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具体包括: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药罪,销售劣药罪,销售不合格食品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不合格医用器材罪,销售不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销售伪劣农用资料罪,销售不合格化妆品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
  • 129人看过2024-01-08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 146人看过2024-01-08
    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
    5、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不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或者发布的公告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情节严重的;
    6、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
    7、仿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8、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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