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对合作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审定企业的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二)确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管理机构的设置;(三)批准企业的规章制度;(四)听取并审查经理的工作报告;(五)审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六)对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或者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七)聘任或者解聘企业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和财务主管;(八)决定对企业经理、副经理和财务主管的奖惩;(九)法律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