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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52人看过2024-01-06
    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人的权利包括:
    1.一般权利
    (1)、选择工程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过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划、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特别授权
    建设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出现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入的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3.调解权
    在委托工程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提交给项目监理机构,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工程建设监理机构应当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 574人看过2024-01-06
    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的主要优点是机动性大,适应性好。
    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是由纵横两套管理系统组成的矩阵性组织结构,一套是纵向的职能系统,另一套是横向的子项目系统。
    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具有较大的机动性和适应性,把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实行最优的结合,有利于解决复杂问题,有利于监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
  • 335人看过2024-01-06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是有数量规定的。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数量规定如下:
    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需要量定额;
    2、确定工程建设强度;
    3、确定工程复杂程度;
    4、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和工程建设强度套用监理人员需要量定额;
    5、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理人员数量。
  • 170人看过2024-01-06
    项目法人责任制与建设工程监理制有哪些关系如下:
    1、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的必要条件。
    2、建设工程监理制是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本保障。
    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项目可行性报告经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按时到位,同时及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 1921人看过2024-01-06
    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质量控制。
    (一)、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
    (二)、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土木和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
    (三)、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
    (四)、对大、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二、进度控制。
    (一)、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
    (二)、对控制工期的重点工程,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如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对策。
    (三)、建立工程进度台账,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三、投资控制
    (一)、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月、季度计量报表,认真核对其工程数量,不超计、不漏计,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计量支付签证。
    (二)、保证支付签证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三)、建立计量支付签证台账,定期与旋工单位核对清算。
    (四)、按建设单位授权和施工合同的规定审核变更设计。
    四、安全建设监理
    (一)、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工处理。
    (二)、施工单位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 137人看过2024-01-06
    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监理人可以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的情况是,非监理人原因暂停监理业务超过6个月。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 155人看过2024-01-06
    在监理合同履行期间监理人可行使的权力包括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查认定权。
    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695人看过2024-01-06
    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时有资金的增加或减少,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注册资金就是企业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
  • 146人看过2024-01-06
    侵权损害赔偿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加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侵害,依法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害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是最主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损害赔偿遵循以下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对全部损失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全部赔偿原则应受损益相抵、过失相抵规则等的限制。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销,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应由损害额内扣除所受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
    2、财产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的赔偿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 411人看过2024-01-06
    公司诉讼被告住所地的确定方式为:
    1、被告是公司的,被告的住所是公司的住所,是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的所在地;被告是公民的,被告的住所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2、公民提起的民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几个被告住所在同一诉讼中,经常居住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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