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35人看过2024-01-06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也可以单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此外,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公司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法定的注册地址,不同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
  • 150人看过2024-01-06
    1、注册资本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2、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募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实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46人看过2024-01-06
    1、通过股东决议,召开股东大会。
    2、开立验资账户。
    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以各投资者身份打入相应投资比例的增资资本。增资资本进账后,联系会计师事务所索取询证函,交验资账户银行领取进账单、对账单、询证单。
    4、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增资验资报告。
    5、增资验资账户销户转入基本账户,营业执照增资后,即可办理销户手续。
  • 156人看过2024-01-06
    我国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须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如果公司的股东过多,公司难以协调股东之间的关系,运作困难,况且,在股东过多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因而,国家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作了最高限额的规定。
  • 209人看过2024-01-06
    法人人格否认是指为了防止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保护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否认公司和股东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股东直接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负责,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67人看过2024-01-06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实物出资即以民法上的物出资,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用于出资的实物首先应具有财产价值,因而才可能进行出资额和资本额的界定。而且,出资的实物可以是公司经营所需,也可以与公司的经营使用无关,其允许用于股东出资在于公司可以对其变现支配并实现其财产价值。此种实物是否可以作为出资,应由股东协商确定。
    3、、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工业产权只包括商标权和专利权。现公司法已将出资形式由“工业产权”修改为“知识产权”,将著作权也纳入出资形式的范畴,扩大了无形资产的出资范围。
    4、土地使用权出资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二是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三是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四是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
  • 127人看过2024-01-06
    1、设立公司时利用过桥贷款作为注册资金,待公司注册成立后,将过桥贷款部分或全部抽走;
    2、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归股东个人所有;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业技术、场地使用权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4、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或者制作虚假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的方式提走出资;
    5、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6、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
  • 133人看过2024-01-06

    1、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3、符合国家并有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经营范围。
    6、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而成立。首先,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
    7、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因此,法人应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能够提供经费来源。
    8、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
    9、《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对企业名称的组成、适用等作了。该,企业的名称应依次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并在企业名称前冠以企业所在地省或者市或者县行政区划名称。

  • 193人看过2024-01-06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有公司住所、公司名称、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141人看过2024-01-06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和法律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个人专利可以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依法用货币估价转让的非货币性财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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