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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1人看过2024-01-09

    1、共有财产权。所谓共有财产权是指合伙财产归合伙人共有,而非合伙人个人所有,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2、合伙经营权。共同经营是合伙企业的重要特点,因此,合伙经营权是合伙人最重要的权利;

    3、优先购买权。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 125人看过2024-01-09

    1.通知、公告。要求公司在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合并谈判过程中,合并双方都会与主要债权人进行协商,并就合并后债权债务的承继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取得债权人认可,以确保合并能够顺利进行。

    2.债权人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

    3.合并后公司承担。如果公司在合并之前没有能够清偿其全部债务,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合并后设立的新公司或存续公司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 339人看过2024-01-09

    一、合伙人退出协议怎么写

    同立退伙契约人(甲方):

    同立退伙契约人等(乙方):

    兹就双方于年月经订立合伙契约所合伙经营,因合伙人意欲他迁令图事业。声明退伙并经其他全体合伙人同意议定撤资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退伙双方合伙经营的兹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以xx年x月x日甲方撤资而脱离合作关系事实。

    第二条:自甲方退伙后即自xxx年x月x日起,由乙方所有,该日后运营盈亏、赋税、债务、债权及一切经营事务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合伙期间内一切运营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四条:合伙截止X年X月X日为止收支决算经甲乙双方会算完毕,甲乙双方均确认两方之间就合伙决算无互欠债务,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有任何主张或请求,双方确诺绝无异议。

    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执行哪些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三、合伙人撤资协议书可以按照范本写吗

    第五条:甲方撤资回款具体金额为:

    第六条:本契约一式四份,退伙人各执一份为凭。

    退伙人(甲方):退伙人(乙方):

    住址:住址:

    身份证:身份证:

    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


  • 135人看过2024-01-09

    合伙人责任的性质是补充性责任。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顺序,决定了合伙人首先是以合伙的共有财产向债权人承担共同债务,然后再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的共有财产足以清偿合伙债务,则不发生合伙人的连带责任。

  • 122人看过2024-01-09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加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相关知识:

    个人合伙企业登记注册具备的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个人合伙的对内民事责任

    个人合伙的对内民事责任即由合伙事务而产生的各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及合伙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或职工与合伙企业之间的民事责任。

    1、出资违约责任

    2、擅自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赔偿责任

    3、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赔偿责任。

    4、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及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义务的赔偿责任

    5、执行合伙事务中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赔偿责任

    6、擅自处理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执行的合伙事务的赔偿责任

    7、入伙的民事责任

    8、擅自退伙的赔偿责任

    9、拒绝承担合伙人内部求偿权的民事责任

    10、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赔偿责任

    11、合伙企业招用的职工的民事责任

    12、清算人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


  • 160人看过2024-01-09

    1、有限合伙人知情权,即有限合伙人获取合伙企业信息、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的权利。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掌握着有限合伙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各种权利,而有限合伙仅仅以协议的形式去规范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经营管理决策大权通常都由普通合伙人行使,企业管理形式比较简单,这种权利义务的安排虽然有利于普通合伙人不受外界的干扰和制约而果断地做出决策,但是对于有限合伙人来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情况,而有限合伙协议对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行为无法作出完备的约束性规定。因此,有必要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来确定有限合伙人的知情权。我国《合伙企业法》第28条规定:“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可见我国立法上确认了有限合伙人财务信息知情权,主要包括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权、账簿查阅权等其它权利。对保障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提供了基本的保障。但同时可以看到有限合伙人知情权尚不够完善、不够充实,不足以扭转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权利地位的差距。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有限合伙人的知情权的知情对象还仅限于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对于与企业经营管理直接相关的决策过程、决策会议等记录均未列入知情权的范围。有限合伙人知情权过于狭窄。

    2、有限合伙人的监督权,即不执行合伙事务的有限合伙人有权监督普通合伙人经营合伙事务的情况。

    因为合伙事务是合伙企业的公共事务,事务的执行情况涉及到每个合伙人的个人利益,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去关心合伙企业的利益。如果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经营活动没有受到任何监督,其所享有的专有的经营管理权被滥用,将损及到有限合伙人甚至第三人的利益。可见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因此为了平衡两者之间的差距,应当赋予有限合伙人一定的监督权。而有限合伙人行使监督权则主要通过,以行使询问和检查执行的方式来进行。


  • 144人看过2024-01-09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2)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3)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4、除名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 661人看过2024-01-09

    加盟费用包括品牌使用费、履约保证金、品牌管理费、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的费用、首批进货费等。

    1、加盟费是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模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版权;组织管理资产;市场资产和人力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照合同,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业务活动,并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2、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 890人看过2024-01-09

    目前,市场上大部分品牌的加盟费包含了三种费用,其中有品牌使用费、履约提高/增加金和品牌管理费。

    1、品牌使用费

    品牌使用费是指加盟商以使用该品牌从事经营,而需要按照约定的合同向品牌持有者支付的费用,一般加盟费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并在合同到期后不予退还。

    2、履约提高/增加金

    履约提高/增加金是为了扶持双方利益而产生的费用,加盟商向品牌持有者缴纳一定的提高/增加金之后,需按照品牌方的制定的运营模式来经营,自觉维护品牌的形象。当然,履约提高/增加金在合同到期后,如果加盟商没有任何违约行为,那么这个费用品牌持有方应当原数退还给加盟商。

    3、品牌管理费

    品牌管理费这个费用也是加盟费中的一部分,其实这类费用是由加盟商和品牌持有方共同承担的,大部分用于产品的研发和品牌的宣传推广。

    (1)产品研发

    一个品牌想要长期站稳于市场上,那么与时俱进是必不可少的,只有不断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才能使品牌变得更强更大,而品牌持有方在对产品的研发上是需要一定资金的,那么加盟商所缴纳的部分的品牌管理费便用于产品研发上面了。

    (2)宣传推广

    在如今这个市场环境中,品牌宣传很重要,所以很多品牌每年都会有部分费用用于市场营销中的品牌推广,而这些又分为全国性广告宣传和区域性广告宣传,因此这类费用也是需要加盟商承担一部分的。

  • 144人看过2024-01-09

    1、当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该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即此时其他合伙人的责任承担方式变成了“有限""责任。换言之,如果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则仍然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如果首先是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的,那么,在合伙企业承担该债务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最终的承担责任者仍然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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