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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4人看过2024-01-14

    没有。

    按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关系的存在,必须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当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的时候,合同失去其存在基础,自然应当终止。因此,债权债务都归于一个公司之后,该买卖合同没有履行的必要。

  • 134人看过2024-01-14

    可以。

    依据相关规定,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在解除合同时可以扣留已受领价金,出卖人扣留的金额超过标的物使用费以及标的物受损赔偿额,买受人请求返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除履行买卖合同的总义务即给付义务外,尚需承担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付随义务。

  • 178人看过2024-01-14
    一、股东不用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形
    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二、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形
    1、股东出资不实
    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公司注册时,工商登记机关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出资证明文件,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证明,若是以实物出资,会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评估文件。这些文件在公司成立后会存在于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中。如果在诉讼中遇到公司履行债务能力不足时,受理案件的法官或是律师可能会查询这些材料,若其中未存在这些材料,则可能会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
    2、股东抽逃资金
    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就是说这时股东要代公司受过。
    另外,还包括很多其他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是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情况。
  • 213人看过2024-01-14

    不行。

    根据相关的规定,买卖合同自交付货物时,货物的所有权就已转移给买方。在所有权已经属于买方的情况下,卖方不能未经与买方协商就径自取回货物。在买方不支付货款时,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货款;买方不按约定支付货款,卖方如果想要拿回货物,需与买方另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

  • 202人看过2024-01-14

    一、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什么样的资质:

    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

    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二百万。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外,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除上述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193人看过2024-01-14

    注册新公司的主要流程:

    1、核名

    2、租房

    3、银行开立验资户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工商设立登记,申请和领取营业执照

    6、刻章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8、办理税务登记证

    9、销验资户和开立基本户

  • 154人看过2024-01-14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二、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三、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 237人看过2024-01-14
    1、工期延误反索赔:指工期延误属于施工单位责任时,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索赔,即由施工单位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
    2、施工缺索赔:指施下单位的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规程的要求,或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在保修期末满以前未完成应该负责补修的工程时,建设单位有权向施工单位追究责任。
    3、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索赔:指工程施工单位未能提供已向指定分包人付款的合理证明时,建设单位可以直接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证明书。将施工单位未付给指定分包人的所有款项付给这个分包人,并从应付给施工单位的任何款项中如数扣回。
    4、建设单位合理终止合同或施下单位不正当放弃下程的索赔。
  • 229人看过2024-01-14
    1、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是指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优劣程度。从广义角度看,它是指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总体质量,包括相应的管理工作质量和业务工作质量。从狭义角度讲,它是指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的质量,包括审计准备、实施、报告等一系列过程的工作效果及达到审计目的的程度。本文的工程结算审计质量侧重于狭义理解,即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质量。
    2、工程结算审计质量的基本要求,概括地讲就是应当符合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关的准则和规范。从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过程来看,其基本要求具体包括审计方案、审计行为和审计报告三个方面:
    1、审计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审计方案是基于审计目标确定的关于审计实施的计划,包括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及最终要达到的目标。编制审计方案应当充分考虑重要性和谨慎性。审计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决定了审计项目能否高质量地完成,最终决定了审计目标能否实现。
    2、审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工程结算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必须按照准则的要求,深入地调查、规范地取证、严谨地判断,并认真编制工作底稿。审计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直接影响着审计结果的有效性和审计质量高低。
    3、审计报告是否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工程结算审计报告,作为审计结果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否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将直接影响审计结果的利用效果和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要保证工程结算审计质量,就需要实施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控制,即通过一定的策略和措施,努力保证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的质量符合其基本要求。
  • 165人看过2024-01-14
    1、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一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昭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昭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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