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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6人看过2024-01-13

    住宅装饰装修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拆改承重梁、柱、板和基础结构,拆除承重墙或者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为增加房屋使用空间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
    (二)将未经防水处理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厨房间;
    (三)将房间、阳台改为卫生间;
    (四)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五)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六)其他影响建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行为。

  • 151人看过2024-01-13

    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的外立面;未经燃气经营企业同意,不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
    (二)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三)符合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规定。
    (四)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设施,不得侵占公共空间或者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五)施工应当符合装饰装修的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六)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并按照规定堆放、清运;施工的材料、工具、设备进出场时,不得污染公共环境。

  • 165人看过2024-01-13

    机动车维修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扩大备案的经营业务范围、项目和类别;
    (二)占用公路、城市道路、消防车通道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
    (三)改变经营场地、设备、设施,减少技术人员,超过检定周期使用设备、设施等,致使其经营条件与国家规定的经营条件不符;
    (四)未按照规定贮存、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排放污水或者废气;
    (五)未经托修人同意擅自使用托修车辆;
    (六)泄露托修人的个人信息;
    (七)擅自改装、拼装机动车或者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
    (八)未具备相应条件维修危险品运输罐式车辆或者其他装载有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
    (九)使用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检验设备对机动车进行检验;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 164人看过2024-01-13
    抽逃注册资本金的认定:
    如果在公司验资成立后.股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和正当的理由,而仅将该同一资金作为公司设立时的出资额公司设立后即将其转移,挪作他用或者非法占有其至所出资资金系向第三人借款.在公司验资成立后,股东向他人之用于出资的借款.由公司的注册资本予以归还,均有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
  • 129人看过2024-01-13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承担返还股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赔偿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 135人看过2024-01-13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137人看过2024-01-13
    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指企业通过向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出售债券、票据筹集营运资金或资本开支。债务融资可进一步细分为直接债务融资和间接债务融资两种模式。债务融资形成的是企业的负债,需要还本付息,其支付的利息进入财务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
  • 123人看过2024-01-13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股东会讨论股权转让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时,不需要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需要股东之间协商并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应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出资的金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 178人看过2024-01-13
    1、公司因故未成立,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可以主张由有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
    2、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的,受害人可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公司未成立的,受害人可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
    3、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原则上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但公司成立后对上述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4、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原则上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但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不承担合同责任。
  • 168人看过2024-01-13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这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任意原因。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投资人有权决定在任何时候解散独资企业。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这是独资企业解散的强制原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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