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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986人看过2024-01-15

    1、企业状态存续是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

    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2、公司的存续一般不受股东变化的影响,由于公司与股东是分离的,所以股东的死亡、退出、破产原则上不影响公司的存续,公司可以独立存在,因此,公司被认为可以永久续存。
  • 147人看过2024-01-15
    法人终止时间不是法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八条【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 159人看过2024-01-15

    1、清算组违法清算的话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

    2、成立清算组很多时候是由法院方面成立,只有符合标准的人才能担任清算组的成员,之后清算组成员在履行自己职责时,也要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的话就会导致行为无效,严重的甚至还会构成刑事犯罪。


  • 152人看过2024-01-15

    到工商局注销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步:成立清算组

    公司除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均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二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先到国税拿表格,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 146人看过2024-01-15
    1、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
    2、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
    3、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清算组强制清算程序是什么?
    1、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
    2、确定清算组成员。在公司股东或高管人员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及财务账册凭证,具备清算的初步前提下,确定清算组成员。
    3、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及相关事务。成立清算组后7日内,清算组应将公司清算司法介入、清算组组成等事项书面通知公司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劳动部门以及开户银行,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当通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4、制定清算方案,提交清算报告。在公司的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完以后,清算组应当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法院确认。
  • 5350人看过2024-01-15
    股票销户的手续如下:
    1.拿着本人身份证与账户卡到证券营业厅提交注销申请。
    2.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查验密码,审核通过后,一般会让主管签字。
    3.然后主动结清股东资金与股份,然后办理销户手续。
    4.如果委托他人代办,需要提供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等资料。
  • 147人看过2024-01-15

    1、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3、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4、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

  • 159人看过2024-01-15
    清算组是指依法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执行清算任务的临时性机构。在清算期间,原公司的法人机关董事会停止行使职权,公司的财产管理权、必要的业务经营权由清算组行使,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也由清算组行使。进行自愿清算时,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当公司被依法进行强制清算时,清算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主管机关是指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机关;有关机关主要是指执行处罚的机关、公司的主管机关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专业人员主要是指注册会计师、律师等。
  • 170人看过2024-01-15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这一规定,确定债权申报期限有以下要求:

    1、债权申报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期限。

    2、债权申报期限为30日至3个月。债权申报期限长短可因破产案件规模大小、债权债务关系的复杂程度等因素而不同,但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长不超过3个月。

    3、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案件公告之日起计算。

    4、债权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如期申报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延长期限。根据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 121人看过2024-01-15

    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的,或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则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

    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则原则上法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不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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