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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3人看过2024-01-13
    (一)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二)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三)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 104人看过2024-01-13
    1、机构成立时间不同。清算组成立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破产管理人成立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时。
    2、机构功能不同。清算组仅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破产管理人不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还关注破产重整与和解等程序功能。
    3、组成成员不同。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必须是2人以上,且主要是政府机构人员;破产管理人的组成人员可以是1人,且以社会中介机构的人员为主。
    4、成员工作报酬不同。一般而言,清算组工作人员的工作是无偿的,他们没有权利要求支付报酬;破产管理人有权要求支付报酬。
    5、法律责任承担不同。清算组违反法律规定造成当事人利益损害的,一般仅承担被解任的责任,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破产管理人违反法律规定造成当事人利益损害的,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 111人看过2024-01-13
    1、检查公司是否存在债务,公司转让中最需要注意的不是转让方而是承接方,承接方在收购一个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先考虑该公司的账目问题,找有资质的代理记账公司专员,仔细检查公司账目,看看转让的公司是否有潜在的债务。
    2、检查公司以前经营状况,转让公司以前是否是合法经营,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有违法犯罪的活动,在工商局档案中是否有不良记录。
    3、年检是否每年都按时参加,年检是国家工商机关检查企业是否合法经营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须要检查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的,如果没有按时参加,那么企业会被记录在案,企业信誉下降,同时还会受到处罚规定。
    4、查看公司审计报告,公司是否是垫资注册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否出资到位,是否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公司账目是否合法等等,这都是必须的,避免买公司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106人看过2024-01-13

    私营企业可以上市。但是该私营企业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达到上市的股本规模;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公开发行其股票,并公开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需披露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 106人看过2024-01-13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2)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3)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4、除名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 106人看过2024-01-13

    公司在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股达到50%的情况下会被收购。公司收购的程序是签订收购意向书,对公司的财产进行评估,签订合同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收购后,应当通知债权人,并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131人看过2024-01-13

    一般需要半年的时间。

    收购公司的流程:

    1、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3、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4、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明确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5、签订收购协议。

    6、收购前债权债务的安排和承诺。

    7、保密条款。

    8、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理后续变更手续。

  • 104人看过2024-01-13

    合伙企业解散,就是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合伙企业解散后,必须经过清算程序,了结合伙事务。

    1.解散事由的确定

    2.清算人的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算事务

    主要有下列六项,由清算人执行,即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

    首先是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即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在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再行按照约定比例或者法定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5.解散后原合伙人的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6.清算报告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 104人看过2024-01-13

    企业兼并与收购的区别是,其方式和后果不同。企业兼并是吸收合并其他公司,兼并后其他公司需要办理注销登记,兼并的公司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而企业收购可以是收购目标企业的部分股权或资产,被收购的企业可能还继续存续。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104人看过2024-01-13

    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3、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

    4、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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