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同时《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一)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二)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三) 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五)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公司收购的注意事项:
第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
第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第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
第四、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
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重点考察。同时,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
预收账款应确认销售收入;
预收账款如不在履行相关义务,需退还,预付账款需从对方收回.
注册资本不到账是挂账其他应收款也不是预付账款和预收账款,预收款是确定和经营业务有关的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所取得收入,在没有确定收入前挂账预收.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
企业预收的货款待实际出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时再行冲减;
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