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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人看过2024-01-13

    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其一、如果接受转让的公司仍然使用被转让公司的名称,则需要给公章;其二、如果接受转让的公司没有使用被转让公司的名称,则不需要给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105人看过2024-01-13

    1.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

  • 105人看过2024-01-13
    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般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使用的土地属于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以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当地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个月。新征收的耕地,应当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候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收的非耕地,应当自批准征收的次月起纳税。
  • 103人看过2024-01-13

    公司最终受益人一般应该指的是股东。

    不管关联、代持还是隐形股东,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谁是最终受益人,最终受益人就要承担股东的责任。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股权管理的原则和目标就是要进一步加强股权、股东的管理,避免和杜绝代持、隐形股东,通过穿透的原则识别出最终受益人,要求其真正履行股东的责任和义务。

  • 103人看过2024-01-13

    一、审批项目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二、审批机关

    1、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合伙企业的注销登记:

    (1)从事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的合伙企业;

    (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应由市局负责登记的合伙企业。

    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县)分局负责除市局登记以外的其他合伙企业的注销登记。

    三、申请条件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四、提交材料目录

    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5、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通知书;

    6、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7、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8、其他有关文件证书。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现场领取或者从上海工商网站下载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表格;

    2、申请人向工商机关现场提交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所需的全套申请材料,领取收件凭据;

    3、工商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4、工商机关作出准予注销登记决定的,发给申请人注销通知书。

    六、审批时限

    工商机关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 106人看过2024-01-13

    一般增值税是一种消费税,属于累退税,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的增值而征税的一种间接税。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 104人看过2024-01-13

    职务侵占罪是指对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进行非法侵占的行为,而合伙企业由于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是不会构成职务侵占的。

    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 106人看过2024-01-13

    收购公司注意事项如下:

    一、前期准备

    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收购方为了保证并购交易安全,一般会委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事组成项目小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而目标公司为了促成并购项目成功,一般需向并购方提供必要的资料,披露公司的资产、经营、财务、债权债务、组织机构以及劳动人事等信息,如果遇到恶意并购或者目标公司披露信息不真实就会对另一方造成较大的法律风险。所以,在并购的前期准备阶段,我们建议并购双方签订独家谈判协议,就并购意向、支付担保、商业秘密、披露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初步约定(收购方为上市公司,应特别注意对方的保密及信息披露支持义务),这样即可避免并购进程的随意性,又在并购前期谈判破裂的情况下保障了并购双方的利益。

    二、尽职调查

    (一)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

    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在尽职调查阶段,律师可以就目标公司提供的材料或者以合法途径调查得到的信息进行法律评估,核实预备阶段获取的相关信息,以备收购方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作出收购决策。

    对目标公司基本情况的调查核实,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可以根据并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于调查的具体内容作适当的增加和减少):

    1、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2、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立及变更的有关文件,包括工商登记材料及相关主管机关的批件。

    3、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

    4、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股东名册和持股情况。

    5、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

    6、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规章制度。

    8、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他人签订收购合同。

    9、收购标的是否存在诸如设置担保、诉讼保全等在内的限制转让的情况。

    10、对目标公司相关附属性文件的调查:

    (二)根据不同的收购类型,提请注意事项

    不同侧重点的注意事项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因此,在收购中要将各方面的注意事项综合起来考虑。

    1、如果是收购目标企业的部分股权,收购方应该特别注意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目标企业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之后方可收购。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该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公司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样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目标企业是有限公司,收购方应该注意要求转让方提供其他股东同意转让方转让其所持股权或者已经履行法定通知程序的书面证明文件,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之后方可收购,否则的话,即使收购方与转让方签订了转让协议,也有可能因为他人的反对而导致转让协议无法生效。

    2、如果是收购目标企业的控股权,收购方应该特别注意充分了解目标企业的财产以及债务情况。

    如果收购目标是企业法人,自身及负担在其财产之上的债权债务不因出资人的改变而发生转移,收购方收购到的如果是空有其表甚至资不抵债的企业将会面临巨大风险。在实施收购前收购方应该注意目标企业的财产情况,尤其在债务方面,除了在转让时已经存在的债务外,还必须注意目标企业是否还存在或有负债,比如对外提供了保证或者有可能在今后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除了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查询、了解之外,收购方还可以要求转让方在转让协议中列明所有的债务情况,并要求转让方承担所列范围之外的有关债务。

    3、如果是收购目标企业的特定资产,收购方应该特别注意充分了解该特定资产是否存在权利瑕疵。

    存在权利瑕疵的特定资产将有可能导致收购协议无效、收购方无法取得该特定资产的所有权、存在过户障碍或者交易目的无法实现等问题。所以,收购方需要注意拟收购的特定资产是否存在权利瑕疵,在无法确定的时候,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可以要求让转让方在转让协议中对财产无权利瑕疵作出承诺和保证。

    4、收购方应该注意争取在收购意向书中为己方设置保障条款。

    鉴于收购活动中,收购方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相对较大,承担的风险也较大,为使收购方获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收购方应该在收购意向书中设定保障性条款,比如排他条款、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不公开条款、锁定条款及费用分摊条款等等,这些条款主要是为了防止未经收购方同意,转让方与第三人再行协商出让或者出售目标公司股权或资产,排除转让方拒绝收购的可能等。

    (三)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尽职调查的注意事项

    公司的设立及历次增资、股权转让等事项涉及到股权的有效性和确定性,因此,在收购股权时,必须审核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情况,确保收购标的的合法性。

    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

    第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在出资中,货币出资占所有出资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确,非货币资产是否办理了所有权转移手续等同样需要弄清。

    第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第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

    第四、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重点考察。

    同时,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公司的负债中,要分清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债务。资产和债务的结构与比率,决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 144人看过2024-01-13

    一般纳税人在如下6种情况可以进行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方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 107人看过2024-01-13

    公司解散之诉法定条件如下: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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