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43人看过2024-01-15

    1、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清算组成员在执行管理、清理、估价、变卖公司财产过程中难免不会有人徇私舞弊,从中得利,要求清算组成员不得有其他非法收入,如在清算期间,清算组成员实施了非法行为,知情者应当举报。

    3、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接受人民法院监督。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纠正,并可以解除不称职的清算组成员职务,另行指定新的成员。对情节严重的,应移交相关机关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清算组成员在执行清算工作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做出的违法决定、违法清算行为,公司的股东会可以不予认可,债权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或者裁定其清算行为或者清算决定无效。

  • 132人看过2024-01-15

    办案单位依职权更换清算组的规定是:

    清算组的成员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行为;丧失执业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有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的。在公司清算过程中,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发生公司清算纠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38人看过2024-01-15

    公司解散是指引起公司人格消灭的法律事实。根据公司解散事由的不同,公司解散可分为公司自行解散、强制解散和司法解散三种形式。

    (1)自行解散又称任意解散,是指公司基于自身的意思解散公司,比如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2)强制解散是指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3)司法解散又称裁判解散,是指公司的目的和行为违反法律、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依法律的规定命令其解散;或者公司经营出现显著困难、重大损害或董事、股东之间出现僵局时,依据股东的申请,由法院裁判解散公司。

    这里所指的公司解散纠纷主要是指公司僵局出现时,公司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申请而引发的纠纷。

  • 160人看过2024-01-15

    公司未依法进行清算就注销的,属于违法注销,债权人可以向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人主张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148人看过2024-01-15

    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

    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认可。

    因为,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清算组须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而不是对破产企业股东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指导清算组的工作,明确清算组的职权与责任,帮助清算组拟订工作计划,听取清算组汇报工作。

    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予以纠正。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不称职的清算组成员。

    另外,法律还规定:破产企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参与破产清算工作。但我们认为:对这些被聘用的参与具体破产清算事务的工作人员不属于也不应当属于破产企业清算组成员的概念。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不难发现破产企业清算组人员组成具有如下特殊性:

    1、临时性,即为完成破产清算目的而临时招集人员组成;

    2、专业性,即一般要求清算组成员熟悉破产程序和破产业务;

    3、确定性,即人员组成具体名单最终由人民法院确定;

    4、无利益关联性,即要求清算组成员不能由破产企业内部股东、管理人员或与破产企业财产分配存在重大利益关联的人员担任;

    5、可变换性,即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形更换清算组成员,尤其是涉及清算组成员不称职或有渎职行为时。

  • 328人看过2024-01-15

    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实质是债权、债务关系。

    企业所有者主要有以下四类:

    (1)国家。

    (2)法人单位。

    (3)个人。

    (4)外商。

    企业的所有者要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以便及时形成企业的资本金。

    企业利用资本金进行经营,实现利润后,应按出资比例或合同、章程的规定,向其所有者分配利润。

    企业同其所有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体现着所有权的性质,反映着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关系。

  • 200人看过2024-01-15

    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或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公司股东。

    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或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

    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公司股东。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 1731人看过2024-01-15

    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因为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

    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倘若公司被注销了,就意味着公司不存在,存续正好相反,该词表明公司正常存在的一种状态。

  • 142人看过2024-01-15

    要注销。

    公司注销的优点:

    1、公司注销掉,对于企业法人及股东来讲,不会留下不良记录,为日后开设新公司带来方便;

    2、公司注销后,就彻底不存在了,干干净净,无任何后顾之忧。

    公司注销的缺点:

    1、注销周期长,一般正常公司注销需要4-6个月;

    2、注销需要查账,若公司账务不规范,税务局则会要求补税金或者罚款;

    3、注销需要花费一笔费用(需要做税审报告)以及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公告、登记、发放员工工资,缴纳应缴税费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等;

    4、在认缴的份额内承担有限责任,若出资不到位的股份需要补交;

    5、若公司名下有一些域名,办理注销时,域名的所有权处理比较麻烦。

  • 137人看过2024-01-15

    公司解散纠纷立案条件如下: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