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破产清算后,由破产财产偿还相关的债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按实际情况,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后,由破产财产偿还相关的债务,清算后,公司就依法注销,不需要再承担任何偿还债务的责任。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注销前须进行清算,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然后是成了清算小组,清理公司资产和债权债务等,制定财产处置方案,清算完毕制定清算报告,办理公司注销。因此,公司注销从程序上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不可以,公务员当股东属于从事营利性活动,为法律所禁止,因此,公务员不能当股东,也不能在公司里兼职当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经理等。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须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如果公司的股东过多,公司难以协调股东之间的关系,运作困难,况且,在股东过多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因而,国家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作了最高限额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也称股单,是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额的法律文件。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应在2-50个之间,如果公司的股东过多,那么就难以对众多的股东进行协调和管理,所以它的上限在50个以内。
公益事业即直接或间接地为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居民生活服务的部门、企业及其设施。主要包括自来水生产供应系统、公共交通系统、电气热供应系统、卫生保健系统、文化教育系统、体育娱乐系统、邮电通讯系统、园林绿化系统等。
特点
①外在性。属于公益事业的部门和企业及其活动一般处在直接生产过程、个别经营活动和居民的日常生活之外,独立存在、并行运转,并构成相对独立的系统。
②社会性。大部分公益事业主要依靠社会投资和建设,资金依靠国家财政解决,投资主要表现为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③共享性。公益事业的服务是为许多单位和居民共享的。
④无形性。公益事业所提供的产品大多是无形的服务,而不是有形的物质产品。
⑤福利性。公益事业所提供的产品带有很大成分的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性质。
公司法人代表出事,一般对子女没什么影响。
公司法人代表出事影响的只是其名下的所有财产,如果子女并没有对其资源进行占用,是不会受到影响的,但如果占用了的话,需要交出来。
若是企业法人出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并不会波及公司法人代表的子女。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①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商变更法定代表人(几乎不可能)
②起诉法院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难度极大,需要有充分证据)
总之挂名本来就是风险行为,现在出事了风险自负,这玩意就跟保证人差不多,出事了你必须背锅
变更法人(法定代表人)无需起诉,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形成决议即可变更。即使变更法人,变更前的法人仍然需要对其任职期间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除非清偿债务,无法要求法院撤销限制令。
1、大股东跑路,公司对外负债无力偿还
小股东只要确认自己已经履行出资义务,又没对公司的债务做过担保,就无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小股东如果有在公司任职的,可以要求公司按月支付工资。
2、大股东跑路,公司对外没债,但是公司也没有多少钱了
(1)如果大股东有抽逃全部出资的行为,小股东可以通知大股东在10日内返还出资款;如果大股东在约定的出资时间没有出资又实际没有出过一分钱,小股东可以通知大股东在10日内履行出资;要是通知后,大股东还是没有返还出资款或者履行出资,小股东可以开股东会取消大股东的股东资格。最后公司减少注册资金,或者由其他人取代大股东的资格。
(2)如大股东有出资的,那么小股东可以通过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绩效工资,将公司经营利润通过工资形式支付给自己。
3、大股东跑路,公司对外没债,但大股东股权占比低于34%
其他小股东可以联合起来,成为公司的大股东,然后通过减资决议,拿回自己的出资款。
最后,原来的小股东再以公司高管的身份继续经营公司。如果担心公司在自己的经营下壮大后,大股东又出现了,也可以退回公司的经营,自己重新成立公司。
建筑工程公司注册资金要求:
1、先在工商局注册一家注册资本600万元以上;
2、公司成立后,办理建筑业三级总承包资质,按标准,需招聘3名以上建造师(房建专业)注册到贵公司;
3、等建造师注册成功后,请准备提交合法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验资报告,企业章程,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法人和三总师的身份证、照片和职称证,20人以上工程及经济类人员身份证和职称证,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花名册和缴费发票,购买相关机械设备的清单和发票等;
4、以上资料收集完成后,在建工信息网上下载申请表,并到当地区建委申请购买资质申报密码锁及备案;
5、把所有资料按当地建委要求组卷完成,带上所有审核原件,报区建委预审;
6、区建委在法定时间内审查完毕后,报市建委专家组审核,通过后,再网上公示,公告;
7、整个时间估计3个月内拿到资质。
解决有限责任公司中比较常见的几类股东权益纠纷,为以下几种:
一、股权确认
创业者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
二、股东知情权和分配权
任何一个公司均有一部分股东相对弱势,如小股东或者其他对公司失去实际控制的股东,他们的权益基础是知情权,权益的最终实现是分配权。股东知情权体现在阅览、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管理人员名册、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当然股东也不能滥用其权利,比如股东请求查阅、复制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说明正当目的。
股东要求分配应以股东会决议为依据,但是如果公司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虽召开但决定不分配,就只能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公司未依据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定期股东会议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有限公司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不予召开的,提议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公司连续五年或者五年以上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分配利润的,在股东会决议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三、股权转让
创业者之间发生意见分岐或者其他矛盾,某一方退出或许是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在很多情况下,各方也容易就此达成共识,但也有一些创业者依据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设置障碍,导致矛盾激化。公司法第35条要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由于此规定比较原则,而多数公司的章程也没有作出细化规定,致使实际操作时矛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