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须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如果公司的股东过多,公司难以协调股东之间的关系,运作困难,况且,在股东过多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因而,国家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作了最高限额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也称股单,是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额的法律文件。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应在2-50个之间,如果公司的股东过多,那么就难以对众多的股东进行协调和管理,所以它的上限在50个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