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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9

      合伙企业核定征收的一些注意事项

      (一)先分后税

      以合伙人为纳税人,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合伙企业本身就成为了“税收透明体”,所得税对其视而不见,直接穿透到合伙人,以合伙人为纳税人。当然得注意这个“透明”只是针对所得税,其他税该怎么交还怎么交。

      (二)享受创业投资优惠

      全国范围内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合伙企业核定征收

      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合伙企业的个税计算是以税前利润按各合伙人的股份比率计算出每个人分配的利润,扣除个税允许税前扣除额42000,而每月是3500,再然后再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要用5级累进个税税率表计算应缴的税额。

      而用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基础是:合伙企业收入总额—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损失—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所得,再用一个应纳税所得对应的税率表中的级次计算应缴纳多少个税。

  • 100人看过2024-01-19
    一、全面自己走公司注销流程自己在注销时候在登报和银行注销时候会存在费用,这些费用是固定的,可能在几百到一千左右,和登报报纸有关,是不是很便宜?实际上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公司注销走到税务注销的时候是需要彻底查账,此时才是花钱的地方,例如没有账本,要求补账,查账发现少缴税,偷税、漏税以及存在税务异常需要处理,此时需要补账、补税、罚款等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企业不一样,费用也就不一样,当然可以走正常流程,但是就单单罚款就是一个不小的开支,更重要的是,耗时耗力。二、托代办公司注销成都代办公司注销费用主要由服务费和罚款构成,一些代办了解公司情况后直接打包定价,主要依据也是根据公司处理难度而报价,如果税务异常很久,或者很久长时间没有记账等,处理越麻烦,费用就越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220人看过2024-01-19

    注册合伙企业的优势:

    1、手续便捷、快速;

    2、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可带征,因此综合税负低;

    3、适合毛利率特别高的服务业。

    4、2007年后立法完善,国内注册公司数量一直是趋势增加的,社会的认可度越来越高。

  • 100人看过2024-01-19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相关材料报送渠道

    (一)消防资质初次申请、重新核定、资质延续

    1、申请一、二级主项消防资质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省公安消防部门;

    2、申请三级主项消防资质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当地市公安消防部门;

    3、申请增项消防资质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当地市级建筑业主管部门。

    (二)消防资质等级申请升级

    1、申请主项消防资质升级的,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报省公安消防部门;企业主项消防资质由三级申请升二级的,当地市公安消防部门还应将该企业初次申报、年度考核档案材料报送省公安消防部门。

    2、企业申请增项消防资质升级的,申请企业将申报资料报相关建筑业主管部门。

    (三)消防资质年度考核

    1、主项是消防资质的,考核资料报送当地市公安消防部门;

    2、增项是消防资质的,考核资料报送建筑业主管部门。

  • 100人看过2024-01-19

    1、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一个大公司来说,股东的变更会引起公司构架的一些改变,所以要召开股东大会表决。对于私立小公司那就没有必要了。

    2、做国有资产评估。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国家规定在进行公司转让前,如果涉及国有资产的变更,那么就要进行资产评估。

    3、合同签订,不管什么场合,什么交易,合同是必备的法律保障。

    4、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放新的证明给新股东。

    5、公司章程的一些变更,新股东的加入会引起公司构架的改变,因此对于公司的一些章程也要做相应的改变。

    6、修改股东名册,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7、公告全公司,这不仅表明是对新股东的认可,也是对全公司员工的透明化。

  • 100人看过2024-01-19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申报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

    (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

    (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

    (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

    (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

    (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 100人看过2024-01-19

    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只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时)或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有两个或以上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当然,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中的事务。

    4、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不得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约定企业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5、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当然,合伙协议约定不能进行交易的除外。

    7、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出资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将出资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除外。

  • 100人看过2024-01-19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

    1.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2.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3.有书面合伙协议;

    4.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5.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6.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7.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 100人看过2024-01-19

      合伙人有按照合伙协议提供约定的资金、实物、技术等的义务。合伙人无论是提供资金、实物还是技术,都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合伙人应按协议的约定的数量、质量等具体要求履行义务,否则,应负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合伙人有直接参与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义务。这种共同的经济利益是通过合伙人的合伙经营和共同劳动,否则就不能取得合伙人的资格。

      合伙人有接受监督和检查的义务。个人合伙事业经营好坏,与各合伙人的利益密切相关。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对被推举的负责人和合伙其他成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人对于其他合伙人因连带责任为自己偿还一定数额的债务的,负有偿还的义务。

      合伙人应负的责任有哪些

  • 120人看过2024-01-19

    公司股权变更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1、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2、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但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认可。这是法人财产权不受股权辖制的一个例外。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3、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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