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公司流程
1、准备所需材料;
2、工商局公司名称核准;
3、工商局营业执照办理;
4、公安局印章刻制点办理公章;
5、国税、地税备案;
6、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二、注册公司材料
1、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
2、注册公司地址证明材料。
3、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公司可以有一个或多个股东,将其设为法人、监事、财务。
三、公司成立后所得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一枚公章(附带刻章准刻证,后面银行开户需要到它);
3、一枚财章。
四、注册资金要求
2024年3月1日起,注册资金没有最低要求了,也就是说,公司的注册资金多少都可以,没有下限,也没有上限!
但是有些特殊的行业是除外的,比如说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保安公司等,这些是需要有实际的验资报告的。
五、注册公司需要去哪些部门
从公司注册的流程我们可以知道,注册公司需要跑4个部门:
1、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
2、公安局(刻章)
3、国税局(办理税务备案,开社保户/公积金户)
4、银行(开设公司对公账户)
工商局要跑两次,一是把公司名称定下来;一是把公司营业执照办下来。
六、公司注册前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注册公司前,最重要的就是把需要的材料准备好,特别是身份证和地址证明。地址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地方,不然次年营业执照年检(企业年报),抽查发现地址非真实,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极大。
七、公司注册后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1、以后每个月必须要请会计做账报税;
2、公司成立后第一个自然年,进行企业年报。
普通合伙企业退伙的形式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2)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3)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4、除名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协议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合伙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要依据合伙协议的具体内容和签订人的情况而定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1、合同主体的情况。合同的主体是需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既年满18周岁,能辩认自己行为的正常成年人,未成年人如果签订的合同是纯获利的,并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合同主体意思的表示。如果签订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被迫签订的,则合同无效。
3、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在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则无效。
4、如果是签订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1、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一、公司名称变更说明
本公司因发展的需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公司名称由原“XXXX有限公司”变更为“XXXX有限公司”,各种登记及变更手续已于XXXX年XX月XX日办理完毕。自XXXX年XX月XX日开始,公司将启用新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原公司名称停止使用。
二、公司名称变更原因
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更充分体现公司业务发展的战略目标。
三、公司名称变更其他说明
此次变更仅涉及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没有改变,不会影响到本公司整体的业务结构、职能及与您的合作经营政策。原公司所有的业务、资产及一切权利和义务由新公司继续承担,签订或正在履行的合同仍然有效,原公司使用的各类资质文件新公司暂时延用,公司营业地址、联系方式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格式
XX电信营业部:
我公司原为XX公司,现变更为XXXXXX公司,特此证明!
单位落款: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与普通合伙企业是不同的,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即使是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在对外责任的承担上依然是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尽管对内其他合伙人可以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而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出现由于个别合伙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的合伙企业债务时,没有过错的其他合伙人是不需要承担对外责任的,债权人也只能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当然,若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非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的债务,此种情形下与普通合伙企业一样,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清偿责任,不足时由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没有过错的合伙人不再承担责任。当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责任后,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九)违约责任。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1)变卖企业资产,分别制定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确认清算损益,处理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支付清算费用;
(3)收回债权、清偿债务(清偿债权债务);
(4)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将剩余资产进行合理分配。
(一)股权不同的表达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总额不等额分割,股东股权按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在投票和偿还债务时享有的权利和承担责任按其认缴出资的比例;而所有股份公司的资本为数额较小且每股金额相同股份,股东的表决权以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二)设立方式和流程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上市。
设立流程为:撰写公司章程——提交材料——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除了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法,还可以公开募资到社会资金并融资上市,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撰写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公开募集股份————召开成立大会——设立登记。
(三)股东人数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2-200人,股东人数不限制,上市公司百万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四)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
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只能设置一名董事和一名监事,不可以设置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请外部独立董事。
(五)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向股东以外的人划转资金时,必须经股东大会过半数股东通过,所以股权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
(六)社会公开
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态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待定期公开财务状态,上市公司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的状态,相比较更难操作,财务状态也很难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