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中主要有以下两类风险:
一、合同签定中的风险
合同签定中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合同主体瑕疵,股权瑕疵和程序瑕疵。
二、履行中的风险
有些人认为股权转让合同一经签署就万事大吉了,受让方自然就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迟迟不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给出让方将股权“一女二嫁”创造机会,浪费人力物力,丧失商机。并且受让方的股东身份只有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并经工商登记才能更好的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这些手续没有办好,受让方无法顺畅的行使起股东权利。
一、准备资料,提交申请
企业申请进行工商变更,根据具体变更内容需要准备相应材料。
公司变更需要提交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齐全后向设立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二、审查
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要求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要求根据相关要求在5日之内改正、补齐材料,完成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于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申请。
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审核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四、决定,下发新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分别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下发新的营业执照。
注意:在工商局办理完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后,请及时将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账号等相关联的证件及时进行变更。
六、办理时间
工商变更的办理时间一般在二十天左右。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以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的,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材料需要核实的,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七、收费标准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加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超过1000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0.4‰;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需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非注册资本类变更费100元。
登记期限及申报办理所需资料
(一)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2、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4、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5、其他有关资料。
(二)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2、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流程如下:1、由申请人向工商行政部门提交变更申请;2、提交相关申请材料;3、审核人员在纸质申请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4、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其窗口领取变更备案通知书,或收取邮寄送达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十八条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在公司登记注册时股东可以不实际缴付或只实际缴付部分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公司法人
首先必须做的就是法人的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是行使公司职权的负责人,也称“法人”。他的角色相当于公司的外部代表,也是公司的基本负责人之一。变更法人到自己的名下,我们才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
二、公司股东
事实上,法人只是公司的经营人,因为公司的真正“所有者”实际上是公司的股东,即公司的投资人。公司转让的流程之一,就是使公司股权结构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不过在现实生活中,除了大框架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很多公司都是个人独资企业,即法人往往就是投资者和创办人。
三、部分材料
除进行法人变更、公司股权变更外,我们可能还需要提交股东会决议、申请书、授权书及原法人解除合同证明、修改公司章程证明、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及任职证明等材料。
四、税务信息
国税、地税、增值税,都是一家公司的基本税务。我们在做公司转让的时候,也需要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去登记备案,做好税务方面的变更,避免后续出现问题。
五、银行账户
公司业务通过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进行。基本存款账户登记信息一般为法人基本信息。法人变更后,银行账户信息应相应变更。在这些信息中,最重要的是要更改开户许可证,毕竟开户许可证包含了许多重要信息,如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开户账户、开户银行等。
六、公司经营资质许可
许可证的变更是相对的,注意那些需要许可证的企业,如食品经营行业的公司,在上述变更完成后,也要去变更许可证,其他有许可证的企业也要这样做。
(一)关于合伙人的概念。
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实际立法中,各国对于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投资、合伙经营方面的要求,是大体相同的,而对于合伙人的自然身份、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以及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定,则由于法系的不同和习惯上的差异而有所区别。在对合伙人的身份方面,多数国家规定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即允许法人参与合伙;少数国家或地区则禁止法人参与合伙。在对合伙人的行为能力方面,所有国家都禁止无行为能力人参与合伙,但对限制行为能力人参与合伙的问题,则有的国家予以允许,有的予以限制或禁止。
(二)关于合伙人的责任形式。
合伙人的责任形式,指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是合伙企业区别于法人类企业的基本特征。对于合伙人的责任形式,不同国家的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有的要求所有合伙人都承担无限责任,有的规定合伙人可承担有限责任,有的允许部分合伙人在有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基础上承担有限责任,有的还要求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责任。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关于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作为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人在企业享有权利,也负有义务。一般而言,合伙人的权利为经营合伙企业,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享受企业的收益分配;义务为遵守合伙协议,承担企业经营亏损,根据需要增加对企业的投入等。由于合伙企业是人合性企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主要由合伙协议予以规定,对于一些特定的权利义务也可以在事后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确定。但对有些合伙人的特定权利义务,法律也进行了一些必要的规范。
目前,我国实行合伙人制的企业基本是三类,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
1、根据各自的过错来确定;
2、根据原因力进行比较;
3、平均分担赔偿数额;
4、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法律义务首先是法律上的义务,即给付义务,表现为作为。
一.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为五类
(1)**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这种划分方法是对公司进行最基本的划分方法。
二.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三.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并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但其设立程序简单。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一)核准名称;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核名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二)提交材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三)领取执照;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领取营业执照。
(四)刻章等事项;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公司注册完成。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