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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3

    1,起诉书,写清原、被告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签名,起诉日期

    2、原告是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

    3、被告如果是企业的话,要提供一张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

    4、证据的复印件,证据较多的,须单独列一份证据目录

    5、如果聘请了律师,须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

  • 100人看过2024-01-23

    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根据《公司法》184条规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四)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强制清算的情况

    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发生的。公司终止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种是公司的破产,即公司基于宣告破产而终止。这两种情况下都会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组织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

    (一)提请强制清算的主体:债权人和公司股东;

    (二)强制清算启动事由: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

    强制清算的特点

    (1)申请人:债权人/股东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在上述清算情形出现后即意味着自行清算到强制清算的转换,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如未提起清算申请,股东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强制清算的申请主体扩大到股东。

    (2)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方案经法院确认后执行;

    在强制清算程序中法院介入的程度比破产清算而言相对有限,法院在强制清算中主要职责包括指定和更换清算组成员、确认清算方案和清算报告、决定是否延长清算期限、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但应当注意的是,公司清算案件中法院的职责并不仅是指定完清算组成员,而是监督整个清算程序、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后,案件才算审结。

    (3)清偿债务方面,引入协商机制

    (4)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后,凭裁定办理注销手续。

  • 100人看过2024-01-23

    采用全资子公司的形式进入一国市场主要有两个优点:

    第一,管理者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在目标市场上的日常经营活动,并确保有价值的技术、工艺和其他一些无形资产都留在子公司。这种完全控制的方式同时还可以减少其他竞争者获取公司竞争优势的机会,尤其是在公司以技术作为其竞争优势的情况下,这一点显得特别重要。

    第二,如果公司想协调旗下所有子公司的活动,全资子公司将是一种非常好的进入模式。公司可以从全球战略的角度出发,把每个国别市场视作相互联系的全球市场的一部分。因此,拥有对全资子公司的完全控制权对于追求全球战略的公司管理者来说更具吸引力。

  • 100人看过2024-01-23

    1、只有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才能登记注册为集团有限公司;

    2、核心企业必须实力雄厚,具有投资中心功能,企业管理基础好,组织机构及各项制度健全,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竞争能力;

    3、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

    4、核心企业与控股、参股企业注册资本合计不少于8000万元;

    5、有多层次的组织机构,包括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和关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成员企业(不含关联企业)之间应以资产为联系纽带,逐步达到相互投资参股;

    6、有5个以上控股企业和5个以上的参股企业。国有独资的集团有限公司除具备以上前4项条件外,应当有5个以上的子公司;

    7、符合《公司法》的其他有关规定。

  • 116人看过2024-01-23
    1.初步申请
    申请人需要向保险审批机构提交法定的文件和资料。这些材料是主管机关借以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
    2.筹建
    《保险法》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3.正式设立申请
    筹建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可以向主管部门提交正式设立申请和相关文件。
    4.设立登记
    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人在获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可在法定期间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颁发之时即是保险公司成立之日。保险公司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失效。
  • 100人看过2024-01-23

    所需资料清单:

    1、公告45天以后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前期验资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章程、新股东会决议、旧章程

    5、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法人股,需要法人股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报纸原件以及复印件

    7、减资前银行对账单

    8、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 100人看过2024-01-23

    公司分支机构的命名要求,其中分两种情况进行区分,一种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也就是子公司,一种是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也就是分公司,此时分公司的民事责任其实还是由总公司来承担的。分公司的名称要有从属公司的公司名,并且注明分公司所在地地名和分公司所属的行业,以分公司、分店等后缀作为名称的结尾。

    子公司的名称应该用独立的企业名称,也可以用所归属企业名称中的部分名称,并且如果子公司再往下设立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不可以使用所从属企业的公司名称。

    设立了分支机构的公司并不是都能被称为总公司,也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第十四条,其中规定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的企业才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总”子。

  • 100人看过2024-01-23

    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子公司分为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公司法》中有特别规定作出如下: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股东为自然人的不能投资设立新的全资子公司。

    3)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23
    注销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 100人看过2024-01-23
    根据《公司法》规定,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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