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的,要先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进行清算,清算后有剩余的,依据合伙人出资份额分配财产。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12个月内。
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是涉及双方乃至多方的资源重组,重组流程需要上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审核,获利批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收购人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60日内,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此后每30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施工企业人工费是指承包基数测算内容内的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工人及施工现场为工程制作构件、运料、配料等工人的工资和劳动保护费。
施工企业人工费是工程价款的组成部分,建筑工程价款征收的是营业税等。施工企业项目劳资员根据施工企业人工费计算结果编制工资单,会计人员根据工资转移单,委托扣款单,计算代扣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工资代扣部分,如职工养老金、失业险金、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及委托代扣房租、会费、借款、个人所得税等。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依据相关规定,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在保留期内,该名称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且不得转让。随后,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3)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
(4)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2、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
(2)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
(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4)以背书方式取得但背书不连续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的确定依据是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中自行选择一个人作为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只能在两个人选中产生: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1、一人公司解散后,公司的钱应当用于偿还各种债务,若是还有剩余的,由股东享有。
2、法律规定的公司解散事由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一、个人所得税
不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于股权转让环节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认识较为片面,以为只要自然人股东采取平价或低价形式转让股权,便没有所得,无须申报缴纳或扣缴个人所得税;甚至有的受让人不知道在向转让人(原自然人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项时有扣缴其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从而给征纳双方增加不必要的成本、损失。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股东转让股权,还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属于转让财产收入。但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营业税
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转让股权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四、土地增值税
当股权转让其股权形式表现的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时,应该征收土地增值税。
五、契税
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人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