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人的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以及经营期限等是可以随时变更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名称需要在公司注册一年后才能变更。变更后都应当在三十日内进行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在公司清算期间,公司的法人资格虽未丧失,但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已受到极大的限制,它不能再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民事活动。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公司继续存续,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只是其权利能力受到限制。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不能再像以前一样行使职权,而是由清算组行使管理公司业务和财产的职权,而且只能行使以下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虚假出资: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或者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3、以货币方式出资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将其认缴的货币足额存入公司帐户。
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