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借款人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债券的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购买力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货币购买力下降的风险。
(四)变现能力风险,是指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的风险。
公司债券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l)以是否在公司债券上记载公司债权人的姓名为标准,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记名公司债券,其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无记名公司债券,其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2)以公司债券能否转换为股票为标准,公司债券可分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非转换公司债券。
(3)以是否提供还本付息的担保为标准,公司债券可分为有担保公司债券和无担保公司债券。
(4)在我国金融市场中,根据法律依据的不同,还有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之分。
(一)违约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借款人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债券的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购买力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货币购买力下降的风险。
(四)变现能力风险,是指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的风险。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当符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的规定包括: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等。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发债目的不同。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
3、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
4、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1)小企业购入的长期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债券投资的成本。该成本减去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债券利息收入时以直线法摊销。
长期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按期计提的利息,记入“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于确认利息收入时,记入“应收股息”科目。
(2)小企业购入长期债券付款时,按债券面值,借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债券投资面值),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借记“应收股息”科目。
(3)小企业购入溢价发行的债券,每期结账时:属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接应计的利息,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应分摊的溢价金额,贷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按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属于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按应计的利息,借记“应收股息”科目,按应分摊的溢价金额贷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按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4)小企业购入折价发行的债券,每期结账时:属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按应计的利息,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应分摊的折价金额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按两者的合计金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属于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按应计的利息,借记“应收股息”科目,按应分摊的折价金额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按两者的合计金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5)出售债券或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按收回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债券账面余额,贷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对于记入“应收股息”科目的应收利息,应贷记“应收股息”科目,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1、股权融资,证券公司的股权融资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成立或增资扩股时募集资本证券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以及证券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利用股权筹资。
2、债务融资,发行债券融资是证券公司作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在未来一定时间还本付息而发行有价证券的筹资方式。
3、票据融资,票据融资是货币市场历史最悠久的一种融资方式。商业票据是一种有特定期限的、只售给机构投资者的、可在市场上使用的短期本票。
4、同业拆借融资,同业拆借一般是由商业银行向券商提供的,券商用所拥有的短期政府债券或商业票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拆借,拆借期限由双方商定,其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对付临时性资金余缺。
5、证券回购融资,证券回购融资的具体做法是债权人买下券商的有价证券并约定券商在一定的时间内以约定价格将证券买回,买卖的差价是券商应付的利息。
6、向证券金融公司融资,证券金融公司是为证券信用交易提供资金融通而设立的,它专为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的有价证券发行、流通和信用交易结算提供资金和有价证券的借贷。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按证券所载内容可以分为:
1.货币证券,可以用来代替货币使用的有价证券则商业信用工具,主要用于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报酬的支付和债权债务的清算等,常见的有期票、汇票、本票、支票等。
2.资本证券,它是指把资本投入企业或把资本供给企业或国家的一种书面证明文件,资本证券主要包括股权证券(所有权证券)和债权证券,如各种股票和各种债券等。
3.货物证券(商品证券)是指对货物有提取权的证明,它证明证券持有人可以凭证券提取该证券上所列明的货物,常见的有栈单、运货证书、提货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