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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57人看过2024-01-28

    1、产品支付
    产品支付是针对项目贷款的还款方式而言的。借款方式在项目投产后直接用项目产品来还本付息,而不以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来偿还债务的一种融资租赁形式。
    2、融资租赁
    是一种特殊的债务融资方式,即项目建设中如需要资金购买某设备,可以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由该金融机构购入此设备,租借给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分期付给金融机构租借该设备的租金。
    3、BOT融资
    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4、TOT融资
    TOT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己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者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5、PPP融资模式
    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人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6、PFI融资模式
    PFI的根本在于政府从私人处购买服务,目前这种方式多用于社会福利性质的建设项目,不难看出这种方式多被那些硬件基础设施相对已经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采用。
    7、ABS融资
    即资产收益证券化融资。它是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一套提高信用等级计划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

  • 261人看过2024-01-28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
    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一)按照重整计划草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债权就该特定财产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按照重整计划草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或者相应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三)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所获得的清偿比例,不低于其在重整计划草案被提请批准时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四)重整计划草案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或者出资人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五)重整计划草案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并且所规定的债权清偿顺序不违反《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六)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 214人看过2024-01-28

    公司破产,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 149人看过2024-01-28

    1、首先确保你的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看看借款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还款日期是什么时候。法律规定是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如果你在这两年内没有起诉,也没有催款,就过了诉讼时效了,打官司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准备好证据: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

    3、写诉状:网上有格式的,一般就是写明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如果有条件,可以先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诉前保全,这样就有保障了;

    5、将诉状和证据递交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

    6、法院受理、立案后,你先预交案件受理费,等待开庭审理;

    7、如果法院判决你胜诉了,你们双方都不上诉,则判决生效;

    8、如果对方不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还款,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168人看过2024-01-28

    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情况之一,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公司注册时,工商登记机关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出资证明文件,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证明,若是以实物出资,会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评估文件。这些文件在公司成立后会存在于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中。如果在诉讼中遇到公司履行债务能力不足时,受理案件的法官或是律师可能会查询这些材料,若其中未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

    情况之二,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做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就是说这时股东要代公司受过。

  • 144人看过2024-01-28

    写一份起诉状到法院,但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327人看过2024-01-28

    个体工商户转户,原则是要到工商局做变更经营者的登记,变更之前的债务由之前的经营者承担,变更之后的债务由之后的经营者承担。

  • 305人看过2024-01-28

    根据合同约定,到相应的法院立案起诉,具体的流程如下:

    1、首先需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

    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

  • 752人看过2024-01-28

    一、总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其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分公司的财产,但不能追加分公司为被执行人。

    需要区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分公司为被执行人,另一种是总公司为被执行人。根据《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当分公司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当总公司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可以直接执行分公司的财产,并未规定可以追加分公司为被执行人。

    二、限制消费措施是针对被执行人作出的一种执行措施,在分公司不是被执行人的情况下,不能对分公司及其负责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限制消费措施是针对执行依据中的被执行人作出的执行措施。总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其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法院虽然可以直接执行分公司的财产,但不能追加分公司为被执行人。

  • 203人看过2024-01-28
    公司欠债股东不是必须要还,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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