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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人看过2024-01-28
一是企业内部人员催收;
二是委托法律部门;
三是委托专业的商帐管理机构。
如果采用企业内部处理,企业人员对客户的信息最了解,能够与客户保持直接的联系,及时对欠款做出反应。但是,企业内部的人员与债务的追回与否没有直接的奖惩办法,导致机会成本上升、影响商业信誉,最终导致帐款的收回无保障。毫无疑问,法律诉讼对欠款的追收有很好的保障,但是法律诉讼有一定的程序,具有强制执行性,致使企业与客户成为不可逆转的“冤家”。再有,诉讼前债权人要付给律师一定的费用,还有漫长的诉讼时间及诉讼结果难以保证欠款被收回。而专业的商帐管理公司在接受债权人的委托后,以第三方的姿态出现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制定可行性的追收方案,对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与客户沟通,有良好的时间保证,对债务的追回有很好的保障。
从债务追收的成功率来讲,企业越来越倾向于寻找专业的商帐管理机构为其代理债务追收。一是,专业商帐管理机构充当了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润滑剂”作用。有时,企业不愿与债务人面对面的商讨,以至于造成双方的不快,导致欠款更加难以收回;二是,专业的商帐管理机构一般具有资信调查的能力和强大的追收网络,前期能够对企业的欠款做科学分析,并且向企业提供可行性的债务追收方案;三是,专业机构的人员素质较高。商帐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法律和经济学知识,还要有良好的心理学、交际学知识,在面对每一次商帐案件时能够灵活应用,最大限度地为客户挽回损失;四是,专业的商帐管理机构更加看重案件的成功率,在国外被称为:“nopayment,nocharge”,即如不成功,不收取佣金。如果企业将债务人诉讼法律,就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法律费用,而且诉讼的结果难以保证,这时的企业就好比吃着难咽的野菜汤,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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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人看过2024-01-28
应对客户借口五步法
第一步,判断这个借口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债权凭证有效吗?这个借口可信吗?
第二步,判断这个借口是否充分到可以暂停付款。有时,不需用停止付款的方式即能解决问题。类似“我不付钱,因为你的员工对我很无礼”这种例子,并不能改变收到货品即要付钱的事实。
第三步,衡量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如客户提出拒绝付款的原因是有批货在运货时毁坏了,然而‘毁坏”的真正意思是什么?是全部都坏了吗?还是只坏了一部分?
第四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客户希望的解决方式是什么?你们双方能够想出妥协的方法吗?
第五步,尽快地解决问题。现在能解决就马上解决,不要让问题一再拖延。有时候,付出一些代价可以获得更大的价值。再也没有什么事比资金循环慢更伤害企业本身了,所以,你应该尽量想办法补救这种情形,例如,只要对方迅速付款即取消逾期付款的利息,或建立一套分期付款计划。总之,若想获得利益,现在就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时机。
客户没有任何借口可以逃避支付货款或逾期付款。如果听到这样一个借口或理由,不要逃避它,而应立即考虑如何解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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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人看过2024-01-28
对于以下这类欠款户,我们总结出了一套非常管用的催帐方法,基本屡试不爽。
1、有头有脸的单位(包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
2、经营比较稳定的企业
3、初次合作就欠了帐又不急于还款的客户
第一、感谢信代替催款通知书
这类欠款户,一般把脸面看得重,面子比什么东西都值钱,用老方法催帐,会引起对方的反感和不快,甚至逆反,往往会把事情搞糟。
我发现,对这类客户,老办法催帐不管用时,给他们传真或邮寄一封感谢信,信中洋溢些感谢之词,并把给对方按合同所供应的货物和货款、供货日期等,一一列举一遍,请对方在近几日把上述货款汇至某某账户。
第二、催款通知书
经过“感谢”的客户,经多次跟催,货款还是没有动静的,就需要专门发一封“催款通知书”。
催款通知书应列明如下事项:
欠款事由
欠款数额
欠款日期
催帐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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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人看过2024-01-28
商账追收是指企业的坏账追收,但随后这个词的含义发生了变化,大多数企业习惯于将内部账款管理和追收叫做应收账款管理,而将委托外部专业机构收账称为商账追收,这时,商账追收的含义逐步演变为委托专业机构收账。我们所说的商账追收一般即指专业收账机构的追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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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人看过2024-01-28
第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明确拒绝履行,诉讼时效从拒绝时起算;二是消极不履行(如债权人给债务人写信要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回信也不履行),在债权人主张权利且给其必要的准备时间(又叫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的,视为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应从宽限期届满时开始计算。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要再次重新开始计算,且中断次数法律上并无限制,可以多次中断。也就是说,在开始计算时效的三年中,只要权利人又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又同意履行义务,则这三年的诉讼时效就以再次主张权利或再次同意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但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应以有证明力的方式进行,如书证请求,有证人在场等,权利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要防止空口无凭而难以查证的现象,否则诉讼时效不能中断。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如有证据证明你主张过权利,则以主张之日起计算3年诉讼时效;如无证据证明,则适用20年时效期间,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起诉。但如果你在第一次主张权利后,又超过3年才起诉或者再次向对方提出要求的,则超过诉讼时效,有可能丧失胜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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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人看过2024-01-28
1、行政手段
“找市长不如找市场,但找市场千万不要忘了找市长”。我国政府机关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发挥相当重要的作用,讨债人可通过行政手段帮助实现讨债的目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也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进行仲裁,裁决债务人必须履行债务。如果能得到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那效果更佳,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特别是本位主义的作崇,实际上债权人很少能得到债务人上级主管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因此,只能把它当作一种辅助手段。
2、经济手段
运用中断合作关系手段帮助讨债。但要使此法奏效,必须是债务人不尽快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他自己就将因债权人中断其协作关系而遭受更大损失。但要注意如果是双方或多方协作订有协作合同,其协作行为受合同的约束,那债权人就不能随意采取中断协作的方法迫使债务人还款。否则,可能会因违反合同反受债务人追讨、纠缠。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双务合同,如技术转让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同时也是就承担某种义务,债务人在履行债务之后,也就享受相应的某种权利。在此条件下,当一方债务人不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债权人一方就可同时享有抗辩权。
3、法律手段
依法讨债是法律赋予每个债权人的权利,每个债权人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支付令。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天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支付令无须经过法院审理程序,有快速便捷特点。若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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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人看过2024-01-28
第一招:防患于未然是最高境界
进入诉讼程序、用法律武器追债,是企业和个人不得已的选择,能够防患于未然才是规避追债风险的最高境界。发生经济联系前,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先调查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些工商局不仅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这些资料是了解企业资信的重要渠道。
第二招:面对欠债果断出击
如果是因为欠债发生纠纷,必须态度坚决地采取法律行动解决,不要因为数额少,对方口头承诺而一拖再拖,等对方转移资产,再采取法律行动已是无济于事。
第三招:起诉前申请冻结对方资产
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
第四招:合同约定仲裁节约时间
诉讼阶段,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一般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两审终审。利用审限转移资产、拖延时间是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惯常手法。面对法院时效上的问题,一些对现金流动要求比较高的当事人也可在最初签合同时与对方约定发生问题时通过仲裁解决,明确约定仲裁地点及仲裁庭,如此,可满足时间快捷的要求。
第五招:注意申请强制执行时效
诉讼双方中有一方是个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一年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效的,双方都是法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半年时间内申请执行才是有效的。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执行,就丧失了强制执行申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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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人看过2024-01-28
(一)“脱壳”逃债
1、是指通过公司分立形式,恶意侵害债权人利益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脱壳逃债并不能真正逃避债务。
2、企业分立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新设立;另一种是派生分立。
3、公司分立的法定程序:(1)必须经公司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2)公司合并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3)公司的合并分立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4、利用新设分立形式逃债和利用派生分立形式逃债的效力认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向分立之后所设立的所有公司同时主张债权。
(二)兼并和合并逃债
我国企业兼并的形式有:购买式兼并;承担债务式兼并;行政式兼并;企业自愿合并;渐进结合方式;投股式兼并。
(三)破产逃债
1、是指债务人不依法进行破产,隐匿企业财产,造成资不抵债假象进而达到免除债务的目的的逃债方式。
2丶(1)须是对破产财产有害的行为,即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2)必须是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的一定期限内所实施的行为;(3)撤销权须在审判上行使;(4)撤销权的行使不以主观上有过错为条件。
3、撤销权由清算组申请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予以行使,主要有以下两种效力:物权性效力;债权性效力。
(四)“证据灭失”逃债
票据的丧失是指票据的持有人丧失了对票据的占有,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票据的灭失;二是票据的遗失或被盗。
(五)利用“时效”逃债
1、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时效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即丧失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权利。
2、有的债务人就是钻了债权人不懂法律的空子,利用“时效”大肆逃债。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可以拒绝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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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人看过2024-01-28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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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人看过2024-01-28
1、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
2、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
3、如果受让方买断了原企业的全部资产,在受让方实际经营中,发现出让方在委托审计、评估中遗漏或清理债务不彻底而遗漏的债务,而受让方已实际接收了出让方的财产,但未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则债权人可以原企业与受让方作为共同被告。
4、如果是公司股权的转让,一般情况下,公司无论怎么变更,其作为民事主体没有改变,它需独立对外承担责任,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变更,必要时需要承担它的债务。但是通常在股权转让时会对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并据此约定债务的承担,股权转让时依据净资产转让,否则由原股东对未披露的债务进行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