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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0人看过2024-01-10
    1、欠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的时效是3年。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3、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144人看过2024-01-10
    公司债务处理的办法如下:
    1、盘整现有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货币资金回收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债,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结合,全面清偿债务;
    5、债权管理与债权管理分离。财务公司负责债权的管理。
  • 147人看过2024-01-10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 496人看过2024-01-10
    1、企业法人申请贷款需具备的条件是合法设立,持有营业执照;
    2、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贷款流程是:
    (1)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2)银行收到借款人申请,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3)符合条件的,发放贷款。
  • 267人看过2024-01-10
    公司担保个人贷款,个人还不上的,则由公司以其担保财产来偿还。但偿还的债务不得超过担保责任的范围,并且公司在担责后,除另有约定以外,公司可向个人追责。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227人看过2024-01-10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鉴定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 138人看过2024-01-10
    合伙企业债务:合伙人在经营过程中因合伙事项而引发的债务。合伙人个人债务:发生的债务的主体是合伙人,但是他的债务引起的原因不是合伙事项,而是个人的一些私事。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205人看过2024-01-10
    公司倒闭欠款的处理。欠款可以通过申请公司破产的方式,得以实现债权,但也不一定保证公司破产清算后,就一定有资产清偿所有的欠款。具体处理如下:
    1、公司倒闭可以申请进入破产程序;
    2、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由法院指定成立清算小组;
    3、清算小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
    4、发布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司欠款的债权人,按照债权申报公告进行债权申报;
    5、清算小组按照破产债务清算顺序,依次进行清偿。
  • 156人看过2024-01-10

    1、《合伙企业法》没有规定隐名合伙的相关法律问题,但隐名合伙关系及其责任承担形式在实践中是非常普遍的。

    2、对于隐名合伙人,是承担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连带责任,应根据隐名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所起的作用区别对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际探制人”的理论,“实际控制人”应对其影响公司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合伙企业的隐名合伙人如果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管理,对合伙企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这有利于保护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符合合伙企业法“人合性”的要求;如果隐名合伙人未参加合伙企业经营管理,隐名合伙人参加合伙只是合伙企业融资的手段。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参照《合伙企业法》有关有限合伙人的规定,隐名合伙人只承担以其出资为限的有限责任。这样有利于平衡隐名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同时不会损害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利益。

    4、合伙债务的承担。隐名合伙人依约定或出资比例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但该责任为有限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并且隐名合伙人不直接对第三人负有该义务,而只对合伙负有该义务。

  • 322人看过2024-01-10

    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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