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变更后的法人要承担原公司债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变更后的法人要承担原公司债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如股东不能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应与公司一起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名下的财产也应纳入公司债务承担范围,使一人有限责任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那么,如何让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公司可以在运营管理中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聘请专业的会计人员,建立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保留公司的全部账目、财务报表以及各项材料的原始凭证,定期打印公司账户的银行流水备用;
2、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公司账户与股东个人账户之间不要有不必要、无法说明的资金往来。如确因借款等产生资金往来,则必须在公司账目中明确记载,并保留原始凭证。
1、性质不同
(1)重组并不是法律概念,不是必须在公司破产后才能进行,是在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时,经营管理人可以自主选择进行重组,目的是保护公司的经营秩序。
a、重组是公司本身主动的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行为,或者是公司引入第三方资金以挽救公司经营
b、重组方式通常包括: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出售,资产置换等
c、重组失败,公司可以再行制定其他重组方案或者引入其他资金,并不表示公司必然破产
(2)重整属于法律上公司破产后的救济措施之一,目前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a、重整是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申请
b、重整计划是由债务人提出后,由债权人会议决定是否通过实行
c、如果重整计划未通过,则意味公司进行破产程序
2、法律后果不一样。破产是法人消灭或死亡,全部的义务清算后消灭。债务重组是对企业的优良资产重新组合,法人人格不消灭和死亡,继续存在和发展。改制是对企业的性质和出资主体进行变更。根据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同时规定了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