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经营出现资不抵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时候,往往就已经处于破产的边缘了,很多企业在这时还会陷入大量的民商事纠纷。依据我国相关规定,公司出现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候,就可以申请破产,在打官司期间也是可以申请破产的。但法院受理破产之后,正在进行的诉讼需要中止,待管理人接管财产后再继续进行。
公司申请破产后,会安排破产管理人做清算工作,破产管理人会梳理公司债权债务,把公司现在的资产、别人欠公司的钱做一个梳理,能讨的讨、能要的要,同时梳理公司有哪些债权人并通知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然后把公司有的资产按规定顺序偿还给债权人。法人的债务可以由破产管理人负责催讨或由破产管理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诉讼催讨。
申请条件: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除递交申请外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1、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债权人未参加分配的,其可就全部债权向保证人追偿。不过在债权未到期的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应受债务期限利益的保护,即保证人可拒绝债权人要求在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况下,其保证债务也提前到期。
2、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均应申报破产债权,如果债务未到期,其应先通过破产程序清偿债权,清偿不足的,可向保证人追偿;如果债务到期,则其债权如同连带保证债权,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对于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破产,如果债权到期,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也可向债权人主张权利,该保证债权与其他普通债务的债权无不同的性质。如果债权未到期,则争论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