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股东身份的确认,应根据当事人的出资情况以及股东身份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公众所认知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需要考量的因素主要包括:
1)股东是否有出资合意,
2)是否有出资行为,
3)公司记帐处理,是否计入“实收资本”。
是的,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可直接向当地工商局查询。
1、一般要成立一个债务清算组,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债务清算公告,这是一个注销一个公司需要做的,如果你要接手的话,最好也这样做。
2、注意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有没有对外担保,欠税欠费,或存在违法行为等,如果可以,可以委托律所进行尽职调查。
3、其次是转让的法律手续必须办理完毕才能付款,所谓法律手续,就是公司的营业执照变更,税务的登记证变更,法人代码证变更,总之与公司相关的证件都要通过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让公司真正的成为你的资产,才能算是接手公司的转让,在就是办理好财产,财务的交接手续,并且书面双方确认。
4、可以在进行转让合同时,签到书面的债务清偿协议,或者债务互知书,以防万一。
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2.恶意逃避债务。
3.出资不足的补足。
4.抽逃出资。
5.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6.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
7.公司解散时,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
8.公司未设立成产生的费用和债权。
9.公司未设立成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10.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11.股东抽逃出资,协助人承担连带责任。
12.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份的,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