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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 100人看过2024-01-01
    有注册商标不一定是加盟店,但是加盟店必须要注册商标,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01
    合伙有限公司的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合伙人承担债务的限额以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人额度。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组成,前者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不执行合伙事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相对于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允许投资者以承担有限责任的方式参加合伙成为有限合伙人,有利于刺激投资者的积极性。并且,可以使资本与智力实现有效的结合,即拥有财力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这样使资源得到整合,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 100人看过2024-01-01
    1、投资决策风险。
    投资决策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项目定位不准和决策程序的遗漏上。
    2、企业经营风险。
    企业经营风险主要是指被投资企业的业务经营风险。
    3、资本市场风险。
    某些行业、某种投资方式等的具体政策规定的突然改变,即资本市场的变化,很可能会增加投资人意想不到的风险。
    4、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上。
    5、执行风险。
    执行风险的影响因素主要表现在时间上。
  • 100人看过2024-01-01

    合伙协议中,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退伙财产:

    1.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3.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一)按合伙人协议约定的债务分配比例承担;如果未约定债务分配比例,但约定了利益分配比例的,按利益分配比例分担;如果既没有约定债务分配比例,又没有约定利益分配比例的,则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我国采用这个规定。

    (二)合伙合同约定了损益分配比例,则从约定;如果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则按出资比例负担损失。

    (三)法定比例优先于合伙人的约定比例适用。采此规定的,为我国法律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四)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出资比例分担;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实际上也做此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01
    查询一个公司的股权质押情况,需要持该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介绍信到登记机关进行企业档案查询。
    股权质押的办理程序: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7条的规定,需要提交: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01
    责任承担。《合伙企业法》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谓重大过失,是指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分为两种:
    ①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即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这是因为其他合伙人出资后,该出资即形成合伙企业财产,由合伙企业享有财产权,合伙人对该出资即丧失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由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性,为了保证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对合伙人的责任形式予以改变,否则,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难以存续。因此,对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与其他合伙人相区别对待,对于负有重大责任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也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如果不分清责任,简单地归责于无限连带责任或者有限责任,不但对其他合伙人不公平,而且债权人的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②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在责任划分的基础上作出的合理性规定,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正义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当然,这种责任形式的前提是,合伙人在执业过程中不存在重大过错,即既没有故意,也不存在重大过失。
  • 100人看过2024-01-01

    对中途退伙合同当事人应否继续承担合同责任问题应作具体分析。

    1.合伙人征得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中途退伙,不必承担合同责任。但对未到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扣出相应份额,“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对内”不应承担责任。

    2.合伙人未征得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中途退伙,仍应按原合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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