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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商标没有注册成功不可以招募加盟商。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加盟商)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不可以,没有商标权,没有权利转让。简单的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自己的商品和其它商品区分的一种标记,一个商品商标不经过注册的话,谁都可以用,但注册后那么就是专用了,发现别人用的话可以追究责任,

    商标是法律层面的品牌保障,国家没有强制性要求必须要注册商标,但是不注册,代表品牌并不受任何保护,自己可以用,别人也可以用,只有注册了才能拿到专用权,品牌形象也能更好的维护,还有一点,就是也防止自己侵犯到别人的权益。

  • 100人看过2024-01-0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100人看过2024-01-01

    有了商标之后还需要有经营资源才可以的,并且要1年稳定的经营。

    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 100人看过2024-01-01
    餐饮加盟必须要商标。没有商标权,没有权利转让。简单的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自己的商品和其它商品区分的一种标记,一个商品商标不经过注册的话,就不能享有该商标的拥有权。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1

    没有注册商标可以做加盟,但是存在较大的风险。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加盟商)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注册商标是构成特许经营的基本因素,是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石,特许人在没有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开展特许加盟,等于是给自己埋下一颗定时炸弹,因为即便是已经签订加盟合同,加盟商仍能以特许人没有注册商标为由,随时要求解除合同、退费赔偿,得不偿失。

  • 100人看过2024-01-01

    合作框架协议如果具备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数量的一般能执行。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三个人签订合同协议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三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合同就成立,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100人看过2024-01-01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该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 100人看过2024-01-01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各合伙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合伙人____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合伙人____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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