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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没有。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公司会清偿所欠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并没有工龄的赔偿。
  • 100人看过2024-01-01

    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所以,破产清算时,股权质押的清偿顺序是属于普通债权一类的,应该在第三步进行清偿。

    2、企业的对外投资一般有项目投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三种形式,因此对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的清算也相应的分为:

    (1)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

    首先,应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文件、破产企业对该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该项目本身的实际运作情况、投资各方对投资协议的履行情况等。接着,应委托评估师对该项目及破产企业在该项目中的投资权益进行评估。得到相应的参考依据后,清算组对该项目投资进行处理,一般有两种方式:清算或将投资权益有偿转让。

    (2)对破产企业证券投资的清算

    清算前,一般应对以下情况进行了解:

    a、证券投资的凭证情况,

    b、证券的所有权归属情况,

    c、该项投资的现状,

    d、投资的数量及投入的时间。

    由于证券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一般应按照国家有关证券交易的规定进行。

    (3)对破产企业股权投资的清算

    一般而言,企业的股权投资有与他人合资设立新公司和设立独资子公司二种方式,对前者,应了解被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其他股东投资的情况和该企业的财务状况及资产负债情况。由于股权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不能采取一般的变卖或拍卖的形式,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转让。对于后者,除了对其的登记注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经济效益情况的了解外,更重要的是对子公司的资产是否和如何并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的决定。

    破产清算时无法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1、对于被申请人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

    2、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强制清算案件,经向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等直接责任人员释明或采取罚款等民事制裁措施后,仍然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对于尚有部分财产,且依据现有账册、重要文件等,可以进行部分清偿的,应当参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现有财产进行公平清偿后,以无法全面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3、对于没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应当以无法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 100人看过2024-01-01
    目前个人是不可以走破产程序,申请破产保护的。我国的破产法只适用企业,而不适用个人。
  • 100人看过2024-01-01
    没起诉可以参加破产清算,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会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发布有关公告和通知,债权人应当在申报债权的期限内进行债权申报,并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情况,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即使在此期限内没有申报债权,还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申报债权后,债权人可成为债权人会议的合法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
  • 100人看过2024-01-01

    如下:

    不一定。当然是不能混淆的。

    1、企业倒闭,即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企业倒闭也就意味着企业已经消亡。

    2、停产歇业就是陷入了经营困境已经无法继续经营处于停产歇业阶段的公司或者被相关部门查处需要停业整改的的企业。停产歇业企业依然存在,也还有可能继续恢复生产。

    二、企业停产与倒闭栽人有什么区别

    停产、倒闭、裁员是不同的概念。

    其中倒闭是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下去,彻底不行了。停产,有可能是没有接到项目,有可能不是生产季节,也有可能是企业遇到了困难。裁员是企业经营的策略之一,裁员可能是为了更好的发展,也可能是受经济环境影响减少业务及开支。

    停产,指[工厂或作坊]停止生产。

    法律上的破产,指企业或商店因亏本而停业。高额的税收,差劲的买卖等原因造成公司倒闭。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出口公司

    地址: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张___职务: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棉纺织厂

    地址: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大街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王________职务:_____电话:________

    请求事项:

    依法宣告被申请人破产,并以其财产清偿所欠申请人债务。

    事实与理由:

    自_____年始,被申请人先后从申请人处购买_____生产原料_____批,价值近__________万元,但因被申请人生产工艺落后、经营管理不善、产品滞稍等原因,被申请人一直未能给付申请人上述货款。_____年_____月,被申请人提出如果1__________年底仍不能给付部分货款,即以其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偿债务,并向申请人提交了《固定资产明细表》。_____年_____月,被申请人再次表示无力还债。据了解,被申请人目前己长期停业,并拖欠其他债务近_____万元,而被申请人目前的资产仅为__________万元,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己呈连续状态。为避免国有资产继续流失,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的规定,特向你院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并申报债权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此致

    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______进出口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1、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债权清册1份;

    2、被申请人还款承诺书1份;

    3、双方购销合同9份;

    4、供货清单14份;

    5、被申请人固定资产明细表l份;

    6、被申请人不能清偿债务的证据6份。

    ,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

  • 100人看过2024-01-01
    企业在破产前、破产中对财产处理权有更严格的限制,对债权人、职工、国家税收都有严格的保护,为市场交易与竞争创造了公平机制。破产将优先偿还企业所欠债务如果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职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属于破产法公布前所欠的,不足清偿部分优先于担保权人受偿。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不用。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不用。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
  • 100人看过2024-01-01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不一定,当然是不能混淆的。

    1、企业倒闭,即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企业倒闭也就意味着企业已经消亡。

    2、停产歇业就是陷入了经营困境已经无法继续经营处于停产歇业阶段的公司或者被相关部门查处需要停业整改的的企业。停产歇业企业依然存在,也还有可能继续恢复生产。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一、《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进一步加大保护普通职工的利益,控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支付;《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两者相比,《企业破产法》由于颁布时间晚,更适应中国经济情况的发展,其表述更为更为完善,更为具体。

    二、《破产法》40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三、《破产法》109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破产清偿顺序总结: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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