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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破产而启动清算,二是因为解散而启动清算。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100人看过2024-01-02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3.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其他有关法律关于破产清偿顺序是:破产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欠缴的税款,清偿债务。即清偿公司债务是在缴纳税款之后。相比其他法律的规定,保险法对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作了特别规定,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是在缴纳税款之前,以充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 100人看过2024-01-02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4、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100人看过2024-01-02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 100人看过2024-01-02

    公司可以调岗调薪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脱密期保密协议的,在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一般来说要调岗必须证明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那就要伴有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不然随意调岗是违反劳动法的。

  • 100人看过2024-01-02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但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的资格
    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可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
  • 100人看过2024-01-02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债务人是可以通过债务重组减轻公司的债务负担。
  • 100人看过2024-01-02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 100人看过2024-01-02
    企业债务重组具体方式有:
    一、债务转移。
    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是一种债权转让。
    二、债务抵销。
    所谓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就相互之间的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行为。如果双方的债务数额不相等,对尚未抵销的剩余债务,债务人仍有清偿的义务。
    三、债务豁免。
    债务豁免又称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免除债务人偿还义务的行为。在债务重组实践中,资金雄厚的关联企业或债务重组行动发起方通常会采取先购买债权人对负债企业的债权然后予以豁免的操作方法。举例说,郑百文重组方案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由三联集团公司以3亿元的价格向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购买其对郑百文的部分债权约15亿元,并在购买后将该债权全部豁免。
    四、债务混同。
    债务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五、削债。
    或称“债权打折”。所谓削债是指由债权人减让部分债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企业的负担。削债这种债务重组方式一般在企业资不抵债时较常采用。
    这种情况下企业一旦破产,债权人只能收回部分权,甚至完全收不回任何债权。因此,通过适当的债权减让,有利于避免债权人遭受更大的损失。这种重组方式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规定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
    六、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如果负债企业无法以货币资金支付有关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实践中,处于债务困境的企业往往存在非运营资产,如果能将这部分资产剥离出来,并用于抵偿债务,则可以在实现财务结构调整的同时做出经营结构的调整。
    七、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转为资本也称债务资本化,通常称为“债转股”。
    债务资本化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行为。
    八、融资减债。
    融资减债是指通过增资扩股、发行股票或债券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还债。
    九、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企业间的债务一般都是根据合同产生的,而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当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偿还债务的条款时,可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主要包括:减免原债务的部分利息、修改利率、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
  • 100人看过2024-01-02
    新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旧准则中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比较这两个定义可以看出,新旧准则下的债务重组,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有质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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