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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2

    1、使抽象的法律关系具体化:即是将法律确认的具有财产权利内容的社会关系的抽象形态,具体化为证券形态,便于人们认识和理解该财产关系的法律要求;

    2、使复杂的法律关系简单化:通过证券形式可以使权利产生过程简易化;

    3、固定的法律关系流动化:通过证券转让,实现证券上的财产权转让的法律效果;

    4、使特定的财产关系信用化: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形成一定的财产关系,具有个别信用特征。

  • 100人看过2024-01-02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4)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6)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00人看过2024-01-02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一、虚假陈述行为

    虚假陈述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行为。

    二、内幕交易

    1、内幕交易的界定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三、操纵市场

    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欺诈客户

    欺诈客户的主体是“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

    五、其他禁止交易行为

    1、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2、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3、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4、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 100人看过2024-01-02

    1.可转债是指债权+股权融资,在将来可以转换成公司的股票,因此发行利率较低,现在年利率通常在0.8--1.2%,没有被转换的债券到期需要还本付息;

    2.发债-是指债权融资,公司发行的普通债,到期只能还本付息,通常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和国债利率。

  • 100人看过2024-01-02
    1、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有相对稳定的现金回流;
    2、现金的回流分布在整个证券的存续期内;
    3、不良资产足够分散;
    4、资产要达到一定的规模;
    5、不良资产具有标准化、高质量的合同条款。
  • 100人看过2024-01-02

    可以,详细内容如下:

    1.可交换债券给筹资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由于可交换债券给投资者一种转换股票的权,其利率水平与同期限、同等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的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还债成本也不高,对市场上的子公司也无影响

    2.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分别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则为子公司。

    3.可交换债券的标的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为存量股,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其子公司的总股本,但在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 100人看过2024-01-02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02

    公开发行的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的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的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包括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等。
  • 100人看过2024-01-02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证券评估机构设立分公司的条件:

    1、具有合法的公司登记。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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