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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人看过2024-01-22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按照《民法典》(2024.1.1生效)和《公司法》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对外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清算组催收债权,这样利于实现怠于清算的企业及其股东与其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

    公司终止后,该公司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该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实践中,有的公司在起诉、应诉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而在诉讼开始之后发生公司被终止的情况,作为公司的股东或出资人应争取主动,依法成立清算组织,可以将诉讼主体由终止公司变更为清算组织。因为清算组管理的是原公司的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来源于公司,对原公司具有完整的继承性,可以延续原公司的行为,但不能否定原公司已作出的意思表示,所以无论在诉讼的一审、二审、重审或执行阶段,都可以将清算组变更为新的诉讼主体。

  • 121人看过2024-01-22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 117人看过2024-01-22

    (一)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三)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109人看过2024-01-22

    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申报的

    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送)

    2、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一同报送)

    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

    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6、工作考勤记录卡(原件并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并复印件)

    8、事故调查报告

  • 104人看过2024-01-22
    公司吊销以后还能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可以继续经营,只能进行与清算有关的活动,但是此时仍具有法人的资格,注销之后法人资格消失。依法清算之后,公司才能够注销。
  • 369人看过2024-01-22

    1、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可以进行直接的撤资,如果股东想要退股的话,需要通过股权转让、公司的减资或者公司的清算的方式来进行。如果公司需要清算的话,首先需要调查公司的财产状况然后进行清理。清算组需要根据债权人的申报以及调查清理公司财产的情况来作为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以及债权、债务目录的依据。

    2、制订清算的方案:编制完成公司财务的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该制订相应的清算方案,对债权和清偿债务的收取做出具体的安排。

    3、公司的清算方案需要经过股东会议的确认或者相关部门的批准,股份制的公司需要向股东大会提交清算的方案,股东大会通过;有限责任公司应该交给股东会通过。因为违法而破产或者是解散的公司进行财产清算,其清算的方案需要经过其主管机关的确认。

    4、清算组在制作清算的财务报表时如果发现存在尚未偿还的债务,并且公司没有能力来偿还这笔债务,清算组应该立刻向当地管辖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 147人看过2024-01-22

    1、公司连续五年及以上都处在盈利的状态,但是不给股东分配应得的利润,该利润是合法合规的该分配的利润;

    2、股东所在的公司存在合并转让分立公司的主要财产;

    3、公司的营业期限到了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解散,股东可以通过会议协商继续使公司续存的。

    为了保障股东的公司出现特殊情况下自己的资产能够尽快收回,那么股东在入股的时候要根据规章制度先定好股份的买卖协议,一旦出现特殊情况,股东是有权利将自己的股份售出,由公司内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人按照公司当时的股价进行交易。

  • 108人看过2024-01-22

    1、设立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公司章程,应当遵守总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

    2、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 109人看过2024-01-22

    一、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的区别有哪些

    1、程序不同

    公司分立需依照《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而设立子公司则并无上述要求。

    2、权益性质不同

    设立子公司后,母公司对子公司享有的是股权,股权所具有的财产性权益归属于母公司;而公司分立后,原公司对分立后的公司并不享有股权权益、财产权益。

    3、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不同

    设立子公司后,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变,变化的只是资产的形态,即资产科目内的现金科目减少,而长期投资增加;而在公司分立中,原公司不仅资产总额减少,并且所有者权益也相应少。

    4、对外责任承担不同

    设立子公司后,由子公司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分立后,除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外,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公司债务承担的是连带责任。

    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的区别有哪些

    二、新设分立提交文件

    ⑴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设立登记所需的文件;

    ⑵原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分立的决议;

    ⑶因公司分立而拟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

    ⑷原公司刊登的分立公告的报纸纸样;

    ⑸分立前原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⑹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⑺原公司已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的证明;

    ⑻原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⑼其他有关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涉及前置审批项目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则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意见。

  • 346人看过2024-01-22
    1、一切顺利的话办理下来需要一个月左右。提交申请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单位出具申请受理凭证,并会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发放正式(临时)排污许可证、重新核定排污状况或上报省局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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