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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人看过2024-01-23
    法人不可以随意赶走合伙人。但是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106人看过2024-01-23

    公司已注销后商标还有效的。但若该商标以公司名义注册的,且注销时没有转让商标的,该商标会被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应当依法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销该商标。

  • 104人看过2024-01-23

    大股东死亡其他股东能解散公司,但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的利益;

    3、没有其他解决途径;

    4、由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的请求。

  • 107人看过2024-01-23
    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有:1.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2.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3.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1、吸收方以倾向资金购买被吸收方的全部资产或股份,被吸收方以所得货币资金付给原有公司股东,被吸收方公司股东因此失去其股东资格。2、吸收方发行新股以换取被吸收方的全部资产或股份,被吸收公司的股东获得存续公司(吸收方)的股份,从而成为存续公司的股东。存续的公司仍保持原有的公司名称,并对被吸收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概括承受。

  • 110人看过2024-01-23
    区别如下:一、组织结构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董事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长、监事、经理或执行董事。二、定义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 106人看过2024-01-23

    1、公司注销,员工的公积金可以申请提取。

    2、公积金提取办法: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以及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

    (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4)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 105人看过2024-01-23

    新三板股权转让是需要交个税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4〕48号)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个人持有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 112人看过2024-01-23

    1.《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是,只要合同双方订立的内容不违背法律的基本规定,就是有效的,这是法律尊重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

    2.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是指: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106人看过2024-01-23

    解散清算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整理公司财产及债权债务;

    3、设立清算账户;

    4、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5、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6、处理公司财产;

    7、制定清算方案;

    8、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9、提交清算报告后办理注销登记。

  • 108人看过2024-01-23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2.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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